松江区院推进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

02.12.2015  18:35
   

为进一步加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发挥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履职和示范作用,松江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正副检察长深入一线,带头直接办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体现检察改革成效。

近日,松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理一起盗窃案和一起故意伤害案,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检察长在认真细致审阅案卷、核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特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最后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社会危险性分别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长直接办案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员额制检察官职责的必然要求,体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在今后工作中,松江区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工作,充分发挥正、副检察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正、副检察长组织指挥办案和直接办案成为新常态。同时,积极转变办案方式,注重运用科技手段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体现司法公正、高效、优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