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拒绝建工会的企业将在公信平台曝光

16.07.2015  18:32

  据《劳动报》报道,面临企业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1小时内上报区总工会、纠纷处理12小时内上报结案、结案后给予企业职代会建制、集体协商建制工作的指导……依靠三项举措,松江区总工会将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工作与工会各项推进工作相结合,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这是日前松江区总工会与区人保局举行的松江区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情况通报会上传出的信息。

  为加强全区各级工会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松江区工会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方案》的实施,松江区总工会实施了“加强对接、主动上报”、“加强沟通、主动协调”以及“跟踪指导,主动建会建制”的三步措施。其中规定,对于群体性劳资纠纷信息要做到1小时内口头上报区总工会,12小时内填写三联单,纠纷处理完毕后12小时内上报结案表。而在群体性纠纷平息后,针对未建工会的企业,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建会制度,已经建会的企业则要求在3个月内建立职代会制度或集体协商制度。针对拒绝建会建制的企业,松江区总工会将依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向企业发放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及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书,对拒不配合的企业,将上报市总工会,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平台进行曝光。

  松江区总工会主席冯萍在会上表示,预防化解群体性纠纷可以推进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而亮灯政策则是工会采用行政化手段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表现。“依靠政策倒逼企业依法建会、兴会,为职工维权,改变了以往个别基层工会为完成考核指标而出现的工作泡沫化情况。”同时,她也指出,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各级工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合力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合法地为职工维权。在会上,松江区人保局负责人介绍了上半年群体性劳资纠纷的情况,表示在及时排摸情况的基础上,面对突发状况,将与区总工会互相配合,积极应对,做到上情下达,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