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发展家庭农场 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改革

12.10.2017  23:11

据松江区消息:近年来,松江区的家庭农场和农村集体资产改革都走在上海乃至全国前列,在全国各地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家庭农场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作为示范项目在全国推广。

在全国率先发展家庭农场

2013年,我区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规模在100~150亩的粮食家庭农场。这种经营模式写入了中央1号文件,“松江模式”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同年4月,市委书记韩正要求在全市推广松江家庭农场模式。

目前,全市共有5000多户家庭农场,而我区在刚推行家庭农场时就达到了1600多户。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在全区基本农田面积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家庭农场的户数正逐渐减少。区农委党委书记、主任周留昌介绍说,家庭农场模式就是要鼓励种田能手承包经营,坚持适度自耕,让农田生产模式更规模化和现代化。

截至去年底,随着我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扩大,家庭农场户数减至966户。在全区近16万亩水稻中,有14.5万亩为家庭农场经营,每户平均经营土地面积为143亩。其中,机农一体的家庭农场为606户,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为79户。“这两类家庭农场的收入要比普通的家庭农场更高,因为他们的经营内容不仅仅是种地,还有养殖、服务等。”周留昌介绍说,近年来我区在家庭农场发展方面出台了很多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如何选举产生家庭农场主、怎样规范,以及准入门槛、退出机制、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自推行家庭农场以来,区农委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家庭农场经营的亩产量逐年提高。从生产方式上看,家庭农场模式使传统的兼业小农转变为规模集约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从生产效益看,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生产效益得以提高;从农民收入看,通 过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

从农村土地制度看,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得到了充分体现;从农业后续发展能力看,解决了“谁来种地、谁来务农”的问题。

近年来,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者在种植之余,开始探索线上销售、生产加工等,积极拓展农业外延,这将满足更多市民的生活需求,并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集体资产分红创全市之先

全面分红,创全市之先。2013年,我区14个涉农街镇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镇级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107个村也同步改革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改革覆盖面达100%。2014年以来,我区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村社分账和收益分配等工作,使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据区农委介绍,我区所有街镇级集体经济组织连续3年全面分红,增强农民获得感,真正保障了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今年14个街镇,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按份额分红,分红额达2.75亿元,比去年增长7.8%。这些年来,镇、村两级累计分红达10.14亿元,共计209.32万人次受益。

2013年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我区先后制定了《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松江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的工作意见》和《松江区农村集体重大事项备案管理意见》等8个文件,通过制度创新,以及理清权属关系,确保政经分离,规范管理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此外,我区还以多举措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多种形式实施转型发展。中山、新桥、九亭和佘山等街镇集体对外投资11.76亿元,加快对外合作投资建设高新科技园区。同时,各街镇还利用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大实施二次开发力度。截至去年底,我区农村集体总资产达584.51亿元,比改革之初增长了77.7%,其中净资产达133.99亿元。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之一,我区通过试点探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监管制度等。在永丰街道出让了两块土地,合计46.48亩,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4668万元的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真正做到了与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能“同地、同权、同价、同责”,确保了农村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未来5年,我区还将通过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法治化监督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推进租赁经济高级化,逐步让集体经济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质量效益;坚持统筹协调,加大区级财政扶持力度,扶持薄弱地区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翻一番,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