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圆梦”第十四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理工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08.10.2014  17:07

各学院: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做好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市选拔赛的组织参赛工作,校团委、研究生部、教务处、校基金会办公室、国家大学科技园决定共同组织开展“科技圆梦”第十四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崇尚科学、探寻真知、追求卓越、臻于至善

二、申报方式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学生可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投入培育经费,予以支持,并推荐参加上海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三、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期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6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10月)。组委会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宣传、组织、作品筛选等工作。

2.作品征集、学院宣讲阶段(10—11月)。组委会将到各相关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各学院请于11月28日前将选送的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电子版。 特别提示: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递交设计报告、专利、相关论文和实物照片电子版 )报至校团委。

3.初赛阶段(12月)。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赛评审,决出入围决赛项目。

4.项目修改阶段(2015年1-2月)。入围决赛项目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5.终审阶段(2015年3—4月)。组委会评选推荐作品参加上海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校内选拔赛组委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凌宇教授担任组委会主任,校团委、研究生部、教务处、校基金会办公室、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培育计划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如有学院需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可以和校团委联系。同时,学校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联系人:邵荣,电话:55272507,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docx

附件2:“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docx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选题.docx

附件4: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5:学院汇总表.doc

                                                                                    校内选拔赛组委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