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推进“特殊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多角度协同保障

17.11.2015  12:39

   (青年时报) 双11,在各个电商平台忙着给消费者送福利的时候,杭州正着手给一群无依无靠的孩子准备大礼包。这份大礼包名为《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虽然现在还是征求意见稿,但不难看出杭州对孤儿、困境儿童等的关心,杭州市要从医疗、教育以及财政等多方面来保障“特殊儿童”的基本生活。

  这里面说的“特殊儿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成年安置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保障对象为持有杭州市常住户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普查,及时发现孤儿和各类困境儿童并建立档案。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8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70%确定,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例如2014年,杭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2165元,那么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则不低于25732元。其他“特殊儿童”也按照不同标准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

  需要强调的是,各类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同一对象不同身份的,原则上就高享受。对依法被收养的孤儿,或者找到父母的,则不再纳入政府孤儿供养福利保障范围。这些孩子到了18周岁,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如果还在上学,则继续为其供养福利,非在校生则一次性发放6个月孤儿基本生活费后不再供养。

  在医疗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在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按规定给予保育费补助;接受高等教育的,可优先享受慈善救助结对帮困等社会力量资助。对于有劳动能力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年孤儿,人力社保部门要把他们列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对于成年的孤儿,还要将他们纳入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体系,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同时,乡镇(街道)还将建立儿童福利督导站,开展“儿童之家”试点,争取到2017年末每个街道(乡镇)建立1至2家“儿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