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纵火嫌犯当庭认罪 愿意捐献器官求谅解

29.01.2015  11:38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包来旭放火一案。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包来旭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捐献器官请求受害人的谅解。

   回放

   公交纵火致33人受伤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5日17时许,被告人包来旭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在行驶至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庆春路口的7路公交车上倾倒、点燃易燃物放火,致33名乘客不同程度烧伤。经鉴定,其中有20人重伤、5人轻伤、5人轻微伤,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被告人包来旭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辩解其因旧疾复发意欲轻生,又对社会不满,故以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并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因被告人包来旭大面积烧伤,法院对其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在明确包来旭伤情及精神状况稳定,具备出庭受审能力的前提下,法院为包来旭准备了摇杆式床铺,允许其躺靠受审,并依法为其通知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充分体现司法人权保障。在持续约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放火动机、作案手段、致害后果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与辩论。被告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情绪平稳并流露出悔意。

   自称

   放火是因一时想不开

  包来旭,甘肃省漳县人,1980年生。根据杭州检方昨天庭上陈述,包来旭小学未毕业就离家出走打工。后患肺结核回家治疗,其两个在外打工的哥哥每月寄钱给他治疗。2008年,包来旭病愈后再次离家到浙江义乌外出打工,且未与家人打招呼,此后也未再联系家人。2013年9月,包来旭肺结核复发了,两个月后,他自行停掉了药物。

  2014年7月5日凌晨,包来旭从义乌一家旅馆退房,打上了一辆出租车去车站,到车站后,又坐上了一辆到杭州的黑车。在他随身携带的包中,已经装好了10升的天那水。天那水,又称香蕉水,易燃易爆有毒。

  上公交车前,包来旭故意将自己的手机扔进了垃圾桶,“我不想让他们查到我,身份证之类都没有随身带上车,只想一死了之。

  在过了断桥后,车已快到终点站了。包来旭最终拿出装有天那水的塑料桶,拧开了盖子,向车内地板倾倒,并迅速点燃。

  “我听到有人在哭喊,有人在砸窗户。开始一两分钟,脑子里还有点意识,过了两三分钟我就昏迷了。”包来旭说,知道这么多乘客的伤势后心里过意不去,他们跟我一样是普通老百姓,是我一时想不开。

   认罪

   愿意捐献器官求谅解

  包来旭昨天当庭看完了所有监控画面,画面中的包来旭身着灰色T恤,下身穿牛仔短裤,脚穿运动鞋,背着一个书包。但昨天,包来旭已被截肢,躺在病床上,开庭中途曾几次要求法警把他的身体抬高。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包来旭即表示承认犯罪事实。但他并没有表示自己很后悔,只是一直念叨,“现在后悔来不及了,犯了错,总要承担后果。

  包来旭的这一次点火,除了公交车辆损失外,更造成了33名乘客受伤。其中,20人重伤,其中有7人为一级重伤,也就是重伤的最高级别。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受伤人员治疗已产生130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且这个数字还将上涨。

  杭州检方认为,此案中包来旭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故意引起了火灾,严重侵犯危害不特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意极深。检方不能同意从轻量刑意见。检方在庭上对受害人的陈述令人动容:最小的受害人只有7岁,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未来,但被包来旭的行为改变了;有一对情侣,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现在两人双双被烧成重伤,甜蜜生活已被彻底摧毁……

  而包来旭的辩护人金亮新则希望法庭能考虑对包减轻量刑。称包来旭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真实诚恳、对后果感到无比自责,也希望弥补。

  据了解,包来旭在治疗及和律师会见期间,表示愿意捐献有用的器官,以取得被害人和社会公众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