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民:自然资源统一管理要破体制藩篱

24.09.2014  16:04

  “我国目前对自然资源的用途管制分散在各个部门中,容易破坏生态环境本身的系统性。今后要建立一个由统一部门履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工作机制,具体的建设路径仍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这是9月2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伟民在2014年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莫干山会议)上作出的表述。
  杨伟民指出,我国要从产权制度、开发保护制度、使用制度和环保制度四个层面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以涵盖生态文明的源头、中间和后果整个过程。产权制度建设是最基础的制度,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的产权并没有清晰的界定,需要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后,建立一个类似于自然资源的“国资委”来行使所有人的职责。
  杨伟民认为,必须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对自然资源进行用途管制。目前,用途管制由一些政府部门纵向管理,今后要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制度。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是主体功能区制度,包括用途管制、预警机制、考核机制、责任追究、休耕制度、国家公园、补偿机制等。另外,要在预警机制、考核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杨伟民强调,要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价格机制、税收体制、市场机制三方面,如排污权、水权交易等,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环保监管,加大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