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推16条约束庸官 干部要能上能下不适宜的或被免

05.08.2016  20:36

  现任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闵行区将对这样的干部进行监督、问责,情形严重者甚至还将被免职。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委组织部制定出台《闵行区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具体列明16条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具体细则,让干部能上,亦“能下”。该办法适用于全区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和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区管处级(或相当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推出主要基于两个背景

  此前,闵行在解决干部“”的问题,尤其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问题上,缺少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以前对于区内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庸懒散等问题,确实有些无能为力,因为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处罚措施对这样的情况进行明确规定,这往往造成部分干部存有惰性,认为自己只会上不会‘下’。”闵行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她表示,闵行区推出该办法主要基于两个背景。一是2015年7月,中央颁布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对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了最新的工作要求。今年是换届年,市委书记韩正在2016年区县换届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以集中换届为契机,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敢担当、不肯干事、不愿作为的干部,营造敢于负责担当、争相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闵行区2016年一号课题就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该办法就是它的子课题之一。

  “我们希望通过该办法,完善制度,激励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避免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个办法也让干部在工作时有一个具体的参照,对自我行为进行约束。”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