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手机索要好处费 不料被失主殴打抢劫

22.08.2016  16:41

原标题:捡到手机索要好处费“拾主”却被失主抢劫

  将捡到的手机还给失主,本想得到点好处费,不想被失主及其同伴抢劫殴打。失主“90后”小伙袁长江及同伴许彪,最终被判抢劫罪,分别被处3年3个月和4年的刑罚并处罚金。

  捡到手机,约定归还被抢

  去年10月份一个周末,袁长江和许彪在一家小餐馆喝了点酒,之后去网吧打游戏。不久,袁长江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踪影,许彪用自己的手机打了过去,没想到竟然接通了。

  接电话的人是贾先生,当晚他在路边捡到了袁长江遗失的手机。电话里,双方谈妥了归还手机的好处费是2000元,并约定了见面时间及地点。

  次日凌晨1点,双方准时来到了约定地点。见面后,贾先生如约归还了手机,然而让他没有料到的是,袁长江和许彪非但没有给他事前承诺的好处费,反而提出与手机一起丢的还有装着4000元现金的钱包,并以拳头相威胁让其即刻归还。

  贾先生坚称没捡到钱包,但是身材瘦小的他实在不敌两人的拳打脚踢,被强行拖到附近一个小花园后,许、袁两人以贾先生私藏钱包为由对其强行搜身,抢走了贾先生的手机、掏空了钱包里的900余元现金。作案后,许彪和袁长江二人慌忙逃离了现场。

  “拾主”报案,失主被判抢劫

  第二天一早,贾先生就去派出所报案,经鉴定,贾先生受伤程度为双眼挫伤、左小腿软组织伤。警方经过对事发地点监控以及附近网吧的排查,在几天之内便锁定了袁长江和许彪,并将二人抓获。

  法庭之上,许彪提出是袁长江事先告诉他遗失的皮夹内放有准备汇给家人的4000元,所以他才帮助袁长江强行向贾先生索要遗失钱款。然而经过调查,袁长江对许彪的说法却予以否认,并始终稳定供述其外出前曾告知过许彪,其皮夹内只有100余元,而且许彪在侦查阶段曾经供述称其外出前问过袁长江,并得知袁长江身边只有100余元,当袁长江告诉他被害人皮夹内有4000元时,他临时起了邪念,想从对方身上搞钱。因此,许彪的当庭辩解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徐汇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许彪、袁长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价值1500余元的财物,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徐汇检察院指控以抢劫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罪名成立。

  法院综合本案的犯意提起、行为实施、赃物支配等情,认定两名被告人作用相当,但结合两人的认罪态度,予区别量刑。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