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1.12.2014  00:10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制定了《青浦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青浦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青浦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青浦区区级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转发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二是积极贯彻“1+8”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与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从项目监督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从资金和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财务监理考核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升资金监督管理水平和质量;加强对财务监理中介机构的指导,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培训指导;制定了项目资金拨付财政内部操作流程,建立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季度专报制度。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实施债务总量管理、着力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切实规范融资行为以及不断强化债务监管”等方面加强债务管理,构建行之有效的债务管理机制;完成区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和政府性债务月报统计分析报告。

  四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政府预决算、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各街镇及相关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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