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972件

02.02.2016  16:48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972件,法院采纳17223件,采纳率为95%。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积极转变观念,适应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有效纠正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肖玮举例,如江苏省无锡亿仁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上述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重新作出执行裁定,对借款期限届满后产生的违约金及逾期利息总额按照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执行,申请人因此减少支付约4.9亿元,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肖玮进一步举例介绍,如云南省检察院发现昆明市中级法院错误将某学院作为被执行人,执行行为不合法,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省法院撤销了原执行裁定,维护了4500多万元教学资金安全和4500余名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

  此外,2015年,针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环节存在的拖延发放、管理混乱、挪用、侵占、贪污执行款物等违法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