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本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宣贯推进会

23.08.2018  18:01

8月23日下午,上海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上海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宣贯推进会。各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执法监察处、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等参加本次会议。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朱效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政策》进行解读,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纳入联合惩戒的10条标准、纳入黑名单的3条标准及报送时限和监督考核机制等相关政策,并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填报平台”进行操作演示。

嘉定区安全监管局、金山区安全监管局分别就本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各区安全监管局对联合惩戒工作在标准设定、长效机制、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朱效洁副局长指出,6月12-13日,应急管理部来沪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调研督查。我局高度重视,马坚泓局长6月19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今天的宣贯推进会,也是上报应急管理部有关部署安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朱效洁副局长强调,要牢牢把握3个方面,以实际行动推动本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取得突破,跃上新的台阶。一是认识联合惩戒工作的高度重要性。必须从政治高度上提升工作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我们一定要遵从党中央、国务院总体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的要求做好实施工作,破除不敢报、不想报的思想顾虑。二是认清联合惩戒工作的现实严肃性。联合惩戒的根本目的不是完成指标,更不是一报了事,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和严格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上来。要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最大化利用公共信用体系的法律惩罚和社会惩罚机制。三是提升开展联合惩戒、激励工作的主动性。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尝试建立对应的激励机制。通过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并轨而行,树立典型、有的放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逐步构建、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会上还向各区安监局发放工作联系表,通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相对固定具体填报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跟踪督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