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服务 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10.05.2017  00:55

      今年的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的日子,这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规范红十字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为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法》知晓率,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5.8期间,区红十字会围绕“《红十字会法》与你同行”的活动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在5月8日上午,在城桥镇八一路人民路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活动现场,以《红十字会法》宣传海报、现场急救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展板一字排开,吸引众多过往行人驻足观看。活动通过版面宣传、发放宣传折页、服务咨询等形式,宣传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介绍红十字组织职能,展示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红十字志愿服务、救护培训、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以及无偿献血等工作中,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红十字会、认识红十字会。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是在崇明广播电台、崇明电视台宣传红十字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播放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颁布宣传片,利用《崇明报》开设红十字“5.8”专版,宣传《红十字会法》。

      三是各乡镇红十字会也都利用科普早市、小区电子屏以及乡镇广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红十字会法》,弘扬红十字精神。

      四是与教育局联手,以第八届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文化节为契机,在各中、小学、职技校中组织发展会员、开展主题班会、爱心募捐等系列活动,传播红十字知识,践行红十字精神。

      五是在冠名医疗机构--崇明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中,组织升旗仪式,培育红十字精神,扩大红十字影响。

      宣传传播红十字法律法规,弘扬红十字精神是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崇明区红十字会将以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助力。

 

(崇明区红十字会 崔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