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出台23条《意见》服务保障沪科创中心建设

06.08.2015  10:29

  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3条。

  《意见》明确,上海法院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市场创新和公平竞争,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与科创中心相适应的金融、投资、人才和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激发城市创新活力,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要深化司法改革,完善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审判体制机制。其中的关键举措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三合一”是指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上海各级法院已广泛实现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三合一”审判机制。法院将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妥善处理与公、检机关在刑事执法中的工作配合和相互制约,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

  《意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设优质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要加大科技类案件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法律界人士表示,知识产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已在2013年新版《商标法》中有所体现,即在赔偿依据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专利法》目前尚在修改征求意见,草案中也增加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将赔偿数额提高至二到三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