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朋友圈淘金者生存状态:有人月入过万买玛莎拉蒂

08.05.2015  15:44

  微商以无法阻挡之势,进入我们的朋友圈。在记者微信通讯录的384个好友中,至少有60人每天都在朋友圈中发布产品信息。营销品类包括护肤品、鞋包、水果、收藏品、烟酒等。“今天又卖出1万多元。看我们的大学生代理3个月开上宝马。”这样激动人心的信息,像一服服迷魂药,勾起大家的好奇心。

  微商真有这么好做?仅靠刷朋友圈就能赚钱?是否合法?楚天金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能赚钱吗

   有微商年入百万元买了玛莎拉蒂

  在武汉打工的湖南女子何艳丽,因为怀二胎妊娠反应大,早在几个月前便辞职在家休养,在微信上卖起进口水果做的蛋糕,坚持了三周,才有两个订单。

  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微商表示:朋友圈里直接的朋友成交很少,基本上是通过“朋友的朋友”,经过几次转发后过来消费。“转发一个月,哪些人是你的客户就基本明了。真正的朋友消费的很少。你卖得再便宜,人家都以为你赚了他的钱”。

  有微商介绍,其上级代理商,是一名20多岁的姑娘,她已经发展了上千名代理商,座驾已经从当初的别克换成了现在的玛莎拉蒂,年收入上百万元。

  虽然做微商月入过万元的很常见,但更多的是像王贝贝(化名)一样的“打酱油”一族。

  沌口开发区的小学老师王贝贝坦承,第一个月做微商时,基本上靠自己家的朋友亲戚购买,收入在3000元左右。后来,最高时卖了5000元,生意最清淡的一个月只赚了1000多元。

  今年开年后,在十堰二汽某公司上班的兼职微商刘超红(化名)明显感觉生意差了很多。她代理的品牌单价较高,一款面霜卖价880元,一罐面膜要690元,因此去年每月都有5万元的销售额,即使按最低的一次拿一组的利润为35%计,每月收入近两万元,进入今年四五月份,“不知道为什么,基本销不动了,只有少数回头客用完了接着再买,少有新客户上门。可能是跟最近曝出的微商丑闻有关吧。

   怎么赚钱

   疯狂“吸粉”层层代理

  微商注定是要靠圈子粉丝消费产品的,因此,粉丝数量决定销量。

  刘超红的顾客,大多是她在各论坛、网站或微博上靠软文推广吸引过来的。为此,在同一个网站,她会同时注册几个马甲制造关注度。“朋友圈疯狂转发的那条领取面值500元的情侣版武汉交通卡的,有可能就是一场吸粉、骗取个人信息的戏码。”武汉禾十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罗朝雄告诉记者。这样靠活动吸粉的方法屡试不爽,除了一些想建立大号的公司行为外,一些个人微商也会发起类似活动,转发信息集满多少个赞送产品等。

  而线下,各级代理又是如何发展下线的呢?技术方面,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器这样的软件造假手段,每天在朋友圈内制造着致富神话,看得多了,对如此赚钱的行当难免不蠢蠢欲动。

  微商背后是什么呢?相比以代购和海淘业务为主的个人卖家,采用代理机制的品牌微商具有明显的层级性。“卖给客户250元的面膜,根据代理层级不同,拿货价只要15元-45元。”多达9倍的利润让微商惊奇。

  要加盟大型的品牌微商,通常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保证金。刘超红只是云南化妆品品牌CATJEM的最底层卖家。当初她进入微商队伍时,除了囤货外,还向公司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公司承诺当退出不做时可以全额退还。而在金字塔较上端的代理,要交保证金达2万元。

  除了代理模式外,还有一部分是个人卖家的自营模式。这样的卖家一般不囤货,厂家传图片过来,有人购买时,再联系厂家发货,在价格和利润方面有较多的自主权。

   靠谱吗

   办假证卖假烟

   都盯上了朋友圈

  除了面膜、旅游、服装外,卖假烟酒、迷情香水,甚至办假证的商人,也开始盯上微信朋友圈。

  武昌周女士给记者展示了一张手机截图。当时,她本意是想利用工作之余的空闲时间赚点外快,刚好看到微信群里一个群友正在招代理。于是,她主动加了此人微信了解情况。这名叫“婷婷海军”的商家告诉她,她主要卖烟、车险。只要人脉资源广朋友多,都可以做。不需要交代理费。“烟有质量保证么?”对方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质量有真货,也有精仿。”“因为要满足条件好的跟差的(人群需求)。”对方告诉她,做这行已经一年多了,身边很多朋友都在她那买烟,“不会出事”。

  范美美(化名)是一家汽车4S店的大客户经理,兼职做微商,3年前,微信才刚刚兴起,她就将自己微博上的生意转到了过来。由于肤色有点暗沉,朋友告诉她,某微商卖一款“马上可以变光滑白皙的面膜”,立刻戳中了范美美的痛点。

  一盒5片装的面膜卖250元,买来用过的第二天就发现皮肤确实光滑了。她打算代理这个面膜,在和对方的代理商洽谈时,面部皮肤开始出现小红斑点,一个星期后,脸部开始溃烂。医生检查后说:“没法治,除非用激素维持。”她想过维权,却又无直接证据,之后不得不到处求医问药,在中医的调理下逐渐恢复。

  “亚洲催眠大师”因微信传销获刑

  记者获悉,今年3月18日,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宣判。号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因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获刑八年,并退赔被害人损失总计461.5364万元。

  陈某自称是励志成功学讲师陈安之的首席弟子、亚洲催眠大师。在2013年到2014年3月份,他打着“月入百万社交平台营销商业模式”的口号,陆续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开展了以微信营销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授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代理费,成为其不同级别的微信营销课程的代理商。代理商通过手机的微信软件,再向社会大众宣传陈某的“微信营销”大会,吸引更多的人一级一级的参加,成为陈某的新代理商,骗取他人的代理费,这样就形成了多层级的传销组织,之后被警方破获。

   咋管理

   微商监管条例未出台

   消费者易上当难维权

  微商中存在的诸如兜售假冒伪劣产品、无售后服务等问题不容忽视。

  记者就此采访到武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工商只是执法部门,目前没有针对微商的相关法律条例,因此他们也不方便干涉。

  湖北匡济律师事务所孙细莲律师的说法是:以销售为目的在朋友圈进行营销也属于商业广告,其内容也应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制。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经营者主体是个人的,现行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办理工商注册,但经营者应当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及其他相关身份信息。经营者主体是企业的,应当办理工商登记。由于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很多微信商家没有备案上述卖家信息,因此容易造成一些卖家借机欺诈、售假之后删除相关记录或跑路的现象,增大了交易风险,消费者应谨慎。

  孙律师说,一旦买到假货,除了保留相关证据之外,还要求对产品进行鉴定公证,并走诉讼途径。

  湖北省网商协会会长许强表示,作为新兴事物的微商,应加以规范,建立健全退换货保障机制。

  (记者周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