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有偿补课最严禁令” 寒暑假为重点时机

19.12.2015  17:21

某培训机构内走出大量培训结束的在校学生,该机构曾号称聘请的是在校教师。


日前,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将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为原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市教委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并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62555906)和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会相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由学校告知每位师生和家长。

通知》涵盖少年宫等机构

通知》所涉及的教师群体涵盖本市所有中小学、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

如何界定“有偿补课”?《通知》中写明,是指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收费)补习的行为。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均属“有偿”范围。

对学校而言,如存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等,都属于违规行为;对教师而言,如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也都属于违规。

据悉,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寒暑假为重点督查时机

最严”有多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抓住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机进行重点督查。

据悉,一旦接到反映学校、教师可能存在违规情形的举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对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还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市教育督导、行政监察部门可直接进行查办。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小学校,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校、区或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政职务等处理,民办学校核减5-15%招生计划。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撤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经查实存在违规情形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直至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第二次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培训机构称无在职老师

名校名师授课”、“资深老师一对一亲授”……不少培训机构都曾打出这样的广告。

闵行区古美地区的几家培训机构声称“名师授课”的机构均坦言,聘请的是退休教师,“名师授课的说法比较能吸引学生来报名,而且这些退休教师也确实都曾是口碑很好的名师”。另一家晚托班则透露,聘请的是在校大学生,“这些大学生都有比较丰富的家教经验,加上每周定期还有一位退休老师来授课,所以也可以说是资深老师授课”。受调查的几家培训机构都表示,没有在职教师来此兼职授课。

说实话,就算有培训机构邀请,我也不会去”,杨浦区某知名高中语文老师表示,“首先这关乎师德,其次本来工作就很忙,要备课、批改作业等,回到家还要和家长微信沟通,没有闲暇时间。双休日和寒暑假我就想多陪陪孩子,哪里还有空去这些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