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社局责令“年代秀”3月6日前付员工工资

05.03.2016  11:48

  3月2日、3日,本报连续刊发了《年代秀关门,300员工遭欠薪两月》、《工会介入“年代秀”欠薪调查》的两篇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昨日,本报从黄浦区人社局获悉,已经就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向上海小梁园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在3月6日之前改正,并提交书面声明。

  据悉,昨日15点左右,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两位监察员前往山东中路店下达《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店里已经人去楼空,监察员将该《通知书》贴于店门前。

  《通知书》称,“上海小梁园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6年3月6日前改正,支付徐某等劳动者2016年1月至2

  016年2月期间的工资报酬。”通知还要求,该公司“于2016年3月6日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黄浦区人社局。如拒不改正,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昨日,记者与部分“年代秀”被欠薪员工取得联系。据了解,部分门店员工从店内拿走一些挂饰、餐具等物品变卖,筹措生活所需费用。南京东路店员工在苦苦等待三天无果之后离开,开始重新找工作。其中,厨师贾师傅表示居住的员工宿舍已到期,所以他已经搬离,

  将去投靠郊县的亲戚,下一步只得重新找工作。与有一技之长的厨师不同,同在该店负责传菜的小赵就没那么幸运,他说:“原本希望能拿到2个月共6000元工资,现在全落空了。

  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下达,意味着劳动部门对于“年代秀”欠薪的事实已经确立,劳动部门已依法介入。如果“年代秀”相关负责人并未在3月6日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劳动部门,后者将依法出具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单位限

  期履行支付义务,如果单位仍然拒不执行,将会由法院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