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滴滴打车”与“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0.05.2015  17:59
      5月18日,市交通委、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和“滴滴打车”联合召开“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新闻通气会。标志着上海交通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精神要求,鼓励支持传统交通运输行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迈出坚实一步。对于促进互联网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提升客运服务品质、方便市民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第三方打车软件如雨后春笋迅速兴起,加快了出租汽车供求信息互通,提高了车辆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个性化服务需求。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第三方打车软件的运营方式并不完全符合行业服务规范,客    观上造成了部分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打车困难以及行车安全等问题,亟待予以规范解决。
      “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出租汽车行业平台,由市交通委、本市四大出租汽车企业和“滴滴打车”三方共同参与,将管理部门所掌握的行业从业人员和车辆信息、出租汽车企业实时动态营运信息、“滴滴打车”的服务信息结合在同一个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在引导互联网企业规范运营的前提下,以问题为导向,从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初期将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识别。“滴滴打车”将注册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实时向平台传送,平台及时反馈驾驶员和车辆身份比对结果,“滴滴打车”以此及时剔除“黑车”和“克隆车”;二是实现车辆运营状态识别。承接“滴滴打车”及其他预约业务的车辆,其顶灯实时转换成“电调”,有效削除乘客扬招中存在的误解;三是提高车辆运营安全性。对载有乘客的车辆(重车)进行屏蔽,不再发送预约信息,提高车辆运营安全性。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平台将进一步拓展相关服务功能。一是扩大调度车辆规模。目前仅是四大出租汽车企业的车辆加入平台,对于没有开通电调的中小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将鼓励其接入四大企业的调度系统,从而实现与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全市出租汽车一网调度,也就是说当某企业的无供业务可发送至平台后,平台可调用其他企业车辆完成,有效提高供车率。二是开发约租车身份识别功能。从事约租车服务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加入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可提供身份核实服务。具体操作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海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将于6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届时欢迎乘客对出租汽车企业和“滴滴打车”违反预约电调服务规范的行为,特别是没有实现上述三项功能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投诉。   (社会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