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10月新政:低收入家庭可申请救助 公积金付房租政策放宽

29.09.2014  12:32

  10月,迎来了我们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大喜日子。一批新政新规即将在上海实施:上海自贸区行政复议权从分散转向集中、自贸区规范性文件公众可申请法律审查、租房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2000元、低收入家庭经济标准出台、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财产限额放宽到5万、生育“单独二孩”也可享受生育保险、“黄标车”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这些新规您知道吗?又了解多少?跟随东方网小编一起关注一下这些的新政策新规定,以便对自己的生活做出相应调整,不再“后知后觉”。

   上海范围:


东方网独家图解:上海自贸区“周岁”交出改革答卷

  上海自贸区行政复议权从分散转向集中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自贸试验区实行相对集中复议权,就是将原来由条线业务主管部门行使的复议权,集中到市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层面。具体说来,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市政府委办局(含下属机构、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主要由市政府负责;以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含下属机构、管理的法定授权组织)、实行市级垂直领导的浦东新区相关机构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则由浦东新区政府负责。

   小编评

  这种复议职能的划转是彻底的,即市政府或者浦东新区政府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复议决定。这既与自贸试验区集中行使审批权和处罚权等综合执法体制相适应,也有利于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提高复议质量和公信力。

   上海自贸区规范性文件公众可申请法律审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则》中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制办提出书面建议,法制办应当予以核实处理。而《规则》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上述“书面建议权”升级为“法律审查申请权”,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有权提请市政府进行法律审查。

   小编评:

  这一制度创新立足于积极预防和处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争议,通过加强公众监督,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