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孙南申教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

05.03.2015  17:48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首都大酒店举行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聘任大会,景汉朝副院长宣读了《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的决定》,周强院长为新一届特邀咨询员颁发了聘书,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主持了大会,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在京院领导黄尔梅、张建南、贺荣、陶凯元、刘学文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特邀咨询员贾宇、马怀德、陈云英、于宁、刘斌、张恒山、谢朝华、胡建淼、刘春田、黄进、郭军、莫宏亮、甘培忠、付子堂、李浩、张平、蔡继明、姚辉、左海聪、刘敬东、孙南申、林维、冉崇伟、汪建成、李瑞丰、胡苇、肖建国分别发言,他们就修改和完善报告以及如何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周强边听边记,并不时插话,和特邀咨询员们进行了诚恳而热烈的交流。

周强院长最后讲话中,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特邀咨询员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特邀咨询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智库建设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聘任第四届特邀咨询员,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年的一件大事,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智库”又增加了新的力量,特邀咨询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水平很高,非常有价值,对于修改、完善报告,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梳理并吸纳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周强向特邀咨询员们简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新的一年里的工作思路和打算。他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党中央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为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重大机遇,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全面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些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判,将直接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建立规则、为法治树立标杆,这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人民法院将从更高层次上把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市场经济规律、司法工作规律,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坚强保障。随着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的纠正和信息化、司法公开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各级机关、舆论媒体和社会公众尊重法律、尊重裁判的意识正在逐渐增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守法治原则不动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当前,司法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把握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敢于担当、勇于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卓有成效地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各级人民法院也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勇于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挑战为机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希望各位特邀咨询员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充分发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联络员的作用,立足中国国情和司法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司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建议,促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并积极向群众介绍和宣传人民法院工作,不断传递法治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特邀咨询员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联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以不断提升接受特邀咨询员监督的成效。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为:于宁、马怀德、甘培忠、左海聪、卢建平、冉崇伟、付子堂、吕忠梅(女)、朱慈蕴(女)、刘斌、刘春田、刘敬东、汤维建、孙南申、孙晓梅(女)、李扬、李林、李浩、李瑞丰、杨震、肖建国、何家弘、汪建成、张平(女)、张恒山、张晓山、陈云英(女)、陈伟兰(女)、林维、周光权、胡苇(女)、胡建淼、姚辉、莫洪宪(女)、贾宇、郭军(女)、黄进、章百家、谢朝华、蔡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