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景阳市场大火案3责任人获刑 损失近200万元

19.11.2015  09:06

  2014年11月24日13时许,石景山景阳市场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平方米。事故由无资质电焊工在仓库房顶电焊作业,焊渣掉落仓库内所致。昨天下午,分包工程负责人、包工头、电焊工三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分别被石景山法院判处2年的有期徒刑。

   指控

   景阳市场损失近200万

  检方指控,2014年11月8日,被告人高某自称是黑龙江蓝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并以伪造的该公司公章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京源景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了对该市场的建筑物进行改造的工程。同年11月11日,高某口头约定将该工程转包给被告人李某,李某先后联系了7人进行施工,同年11月24日,李某在明知被告人张某没有电焊操作许可证,也未办理动火证且现场防火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安排张某在该市场7号仓库顶部北侧进行电焊作业。同日13时许,张某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因焊渣掉落至仓库内部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而未及时发现引起火灾,后导致该仓库被烧毁,仓库内货物及3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该钢结构大棚价格为1827300元。

   后果

   商户损失惨重无法估值

  火灾后据消防通报,明火于下午2时被扑灭,7号库12间小仓库被烧毁,过火面积6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起火的是市场内的库房,存放着酒、饮料、调味品等,平时无人值守,只在提货时才会开启大门装箱运走。

  在这场大火中,租赁仓库的商户损失惨重,一位做酒生意的女商户称自己损失了上千万元的货物。另有商户称,这些仓库都没上保险。商户们表示,他们曾收到市场通知,说即将维修房顶,但并没要求他们将该库房腾空。

  记者从公诉机关了解到,由于货物被大火付之一炬,商户们无法举证,评估机构目前仍没有对商户损失进行评估。

   【责任人】

   工程方

   伪造公章分包工程

  该案庭审时,作为第一被告的高某是引发火灾的项目分包工程负责人,据高某供述,他此前在黑龙江蓝天钢公司当过司机,对该公司比较了解。为承包工程,他给景阳市场看了蓝天钢公司的宣传材料和自己曾在公司里签过的合同,取得对方信任后,高某伪造蓝天钢公司公章,拿下了景阳市场的工程。

  高某称,他转手将工程转包给朋友介绍的包工头李某,现场工程皆由李某负责,“我没见到李某和他的施工团队,也没对他们的资质进行审查。

   包工头

   自己没有直接责任

  42岁的包工头李某在法庭上辩解说,“我与高某口头约定时,没提到转包,我们只是雇佣关系,我也没安排张某进行电焊作业。”李某称自己既不是施工单位的法人,也不是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事故的间接责任。同时他表示,景阳市场人那么多,他都不知道由谁来负责安全方面的管理,同时市场只提供了灭火器。

  李某说,为以防万一,他还在现场放置了湿的旧衣服,却没想到进场干了半天就出事了。

   电焊工

   没有操作许可证

  24岁的张某没有电焊操作许可证,他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可,张某说,自己是接到李某电话后答应去景阳市场当小时工,当时也没谈报酬,自己是想过去学学电焊手艺。

  事发当时,其他工友离开现场去了别的地方,他独自在焊接钢棍时火花掉在可燃物品上。在进场施工前,李某也对他交代说注意火花,但却没特意布置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