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暨2018年度长宁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14.05.2018  11:47

5月9日,长宁区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暨2018年度长宁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长宁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法宣领导小组组长张磊,长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褚凯华,长宁区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长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区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以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联络员130余人参加会议。

褚凯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部署,提出: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和工作机制;对标长宁区委办、长宁区政府办印发《长宁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张谢定同志全面通报长宁区2017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与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张磊同志就下一阶段继续做好长宁法治宣传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立足新时代坐标,让“高质量”成为长宁普法发展的“代名词”。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年,长宁普法要顺势而为,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应势而动,主动适应深化法治城区的实践需要;乘势而上,主动融入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建设的战略大局。二是认清新历史方位,让“宪法”成为长宁普法内容的“主题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向重点工作不断渗透,向全社会持续延伸。三是构建新工作格局,让“普法责任制”成为长宁普法革新的“关键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对于推进普法工作转型升级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深刻理解普法责任制提出的历史背景。“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标志性举措,每个国家机关既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也是普法释法的责任主体。要主动把握“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要义,一、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二、所有执法主体,也是普法主体。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尽快出台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系统需要解读释明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和工作举措。四是聚焦新发展形势,让“四化建设”成为长宁普法思路的“解说词”。工作目标精准化即,以需求定题,以问题定向,以创新定效。工作举措项目化,就是要做到加强立项管理、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化,就是要设定科学全面的评估标准和量化指标,全面加强普法工作考核。指导专业化,就是要有专业的人、运用专业的手段来推进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