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鑫健身会所无证私挖泳池 目前已被责令停业

31.07.2014  10:38

  前天,本报报道了松江区思贤路155弄80号昌鑫花园内一私人健身会所私挖泳池对外经营一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系本报,表示已派监督人员去现场核实情况并已责令该健身会所停止对外营业。

  松江卫生监督所称,在7月初已有监督员在对辖区巡查时发现,昌鑫健身会所从事游泳场所经营。经调查该会所尚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过任何形式的许可申请。7月25日,在再次对该会所进行追踪调查时发现,该会所当天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游泳池已开放营业,且安排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的救生员上岗。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当场进行了记录,并再次告知其注意事项。7月28日,该会所委托相关负责人前往卫生监督所接受调查。在确定违法事实的前提下,监督所对该会所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游泳场所的经营活动,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同时对其无证经营游泳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那对于居民所关心的楼房承重问题又应如何处理呢?有专家建议市民两种选择:一种由市民自行找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承重的测量,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费用应由健身会所方面承担;另一种市民可向区房管局反映情况并且说明希望专家进行测量的诉求,区房管所将会向市房管局申报,由市房管局统一经办。

  据悉,若原有设计图上没有游泳池的规划,并且之后也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游泳池已属于违法建筑,市民可向当地拆违办反映,具体情况将由拆违办现场勘查决定。

  位于昌鑫花园内的该泳池该如何处理,政府部门能否解决老百姓挂在心头的烦心事,本报还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