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15日起调整部分高架(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

08.04.2016  21:06

上海市公安局刚刚发布,从4月15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12条高架道路及隧桥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具体措施见下文。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


(看看新闻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