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工作情况说明会

30.04.2015  20:29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4月27日)举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工作情况说明会,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及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工作情况。

  (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孙继伟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的管理体制框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孙继伟说,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决定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实施范围从最初的28.78平方公里海关特殊监管区,扩大到120.72平方公里,增加了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今年4月10日,国务院批准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今天上午,全市召开了扩区动员大会,标志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一,关于扩区之后的管理体制框架

  按照“有利推进、减少震动、强化统筹、有效衔接”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是:

  1、在市级层面,设立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在浦东新区层面,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合署办公,承担统一管理自贸试验区各功能区域,推进浦东全区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的主体责任。管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浦东新区区委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浦东新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若干名。管委会内设3个职能局,分别为综合协调局、政策研究局、对外联络局,承担自贸试验区改革推进、政策协调、制度创新研究、统计评估等职能。

  3、在片区层面,设置5个区域管理局,分别为保税区管理局、陆家嘴管理局、金桥管理局、张江管理局、世博管理局。保税区管理局负责管理保税区域(28.78平方公里)的行政事务。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浦东新区管理。区域内市政府部门派驻机构,将根据运行情况与浦东新区机构设置逐步调整衔接。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中央驻区监管部门机构设置保持不变。陆家嘴、金桥、张江、世博4个区域管理局,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世博地区开发管委会合署办公,分别负责落实陆家嘴(24.33平方公里)、金桥(20.48平方公里)、张江(37.2平方公里)、世博(9.93平方公里)区域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同时仍全面负责管理原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与此同时,重点加强两个机制:一是强化市级层面统筹协调机制。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国家及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拟订相关规划、计划,负责全市范围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工作;管委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时梳理汇总需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提请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议决策和协调推进。二是建立区级层面整体推进机制。管委会3个内设职能局成立后,其他有关行政职能由浦东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应承接,区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自贸试验区率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适时进行相应优化和调整。

   第二,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

  接下来,浦东新区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大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力度,继续保持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先发优势,具体是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深化方案明确了25项重点工作,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加强法制和政策保障5个方面内容,在原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新增任务和深化拓展事项。浦东新区将认真贯彻国家对上海和浦东的新要求,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全面落实深化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浦东新区完整的一级政府框架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自贸试验区部分对外开放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辐射到整个浦东新区。目前正在做几件事情:(1)制订“政府职能转变方案”,将推出系列政府改革措施。(2)制订“两张清单”,明天将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接下来还要不断升级,进一步优化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3)梳理扩区两类事权,对授权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行使的66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以及10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职权。在保税区域集中行使自贸试验区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在新扩区域仍由浦东新区行政主体负责相应工作。(4)开展管镇联动试点,对与开发区高度重合的镇,通过管镇联动,进一步理顺管委会和镇的事权关系,把经济发展职能向管委会集中、社会管理职能向镇集中。张江地区已经率先启动试点,接下来还将在其他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广。(5)探索开展法定机构试点,正在制订相关方案,年内将开展试点。

  三是全面加强与“四个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自贸试验区扩区后,涵盖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江高新技术园区和综合保税区,这些都是浦东开发开放最早的国家级开发园区,产业基础厚实、核心功能突出。浦东新区将加大自贸试验区在金融、贸易、航运等领域制度创新的力度,更好地发挥优势互补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产业能级,强化主导功能、完善城市功能,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增加新的动力。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效应,深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流动、国际合作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机制、推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在发展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推动形成创新要素、创新成果、创新人才开放合作的新局面。

  四是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连接点的区位优势,依托亚太电子口岸建设,推动长江流域和沿海区域对外开放口岸的联动发展;发挥制度创新的示范作用,率先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符合中国实际的制度创新体系,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开放经济的龙头作用,把“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树立开放新标杆;发挥要素集聚的源头作用,利用国内外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优势,主动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辐射。

  五是全面衔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高举自贸试验区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两面旗帜,发挥好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效应,形成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加强两大战略年度重点工作的对接,在各方面的参与支持下,积极推动和争取新的改革措施和试点内容,加大创新突破的力度。

  浦东新区将以这次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为契机,承担好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努力在更高的起点、更广的领域、更大的空间进行先行先试,更好地服务全国、服务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

  (二)

  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寅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主要内容。

  陈寅说,自2013年9月29日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上海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切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紧紧抓住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定位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四个领域加强制度创新,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上,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去年底,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并要求抓紧制订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方案。今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了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和措施。4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各自贸试验区在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

  一、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为适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后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本市进一步充实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科委、市质监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加入到领导小组。同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作了进一步调整,并明确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寅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的四位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是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争取重要政策突破,提出需请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

  二是加强对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以及中美BIT谈判的跟踪分析研究,把握试点方向。

  三是加强对世界自由贸易园区以及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的跟踪和分析,开展比较研究。

  四是加强与国家部委和本市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各项试点任务,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是深入调查研究,跟踪上海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总结提出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

  六是协调全市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经验。

  七是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方案》编制的背景情况

  自贸试验区运行一年多来,上海市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建设。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要求自贸试验区建设要切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9月18日,李克强总理赴上海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要求自贸试验区继续当好改革领跑者、树立开放新标杆,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富于创造的智慧,带动全国涌现更多开放高地,形成改革开放新动能,打造中国经济升级发展新的发动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听取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汇报,充分肯定自贸试验区改革所取得的创新成果,要求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上海自贸试验区为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了贡献,要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上海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披坚执锐、攻坚克难,争当先行者中的先行者,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继续探索新路。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实施范围等。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法制和政策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25项任务措施。

  其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12项,包括: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工作机制、推动产业预警制度创新、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推动公平竞争制度创新、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投资管理制度创新4项,包括: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开放、推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5项,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

  法制和政策保障3项,包括:健全法制保障体系、探索适应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和国际人才流动通行制度、研究完善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政策。

  关于金融制度创新,具体方案将另行公布。

  第三部分是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一次全新的试验,改革难度大、考验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一步,上海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紧紧依靠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把握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定位和关键环节,自我加压、深入谋划,切实把自贸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努力营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