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16173--无线扩音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03.11.2016  23:16

各公司、厂商:

上海理工大学根据教学需要,对军工路第四教学楼部分多媒体教室进行设备更新,拟采购一批无线扩音设备(含辅材及安装)。现在网上公开招标信息,欢迎各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要求及数量

1、无线扩音系统23套,详细数量如下表: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备注

无线发射器(含高品质麦克、可充电电池及充电器等)

领夹式(可脱手使用),发射器易于佩戴

23套

麦克连线长度不小于1米带保护袋

头(耳)戴式话筒

与发射器对应

10个

带保护袋

无线接收器及功放

注明一体式或分体式结构

23套

说明啸叫抑制方案

高品质无源音箱

见技术要求

23对

含吊装支架

2、技术要求:

2.1采用通用发射器,在各教室间可随意互换,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以自动对频方式工作,自动对频响应时间不大于6秒,。

2.2要求对频快捷,锁频可靠,保证使用过程中无相互串频现象。

2.3要求无线扩音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与计算机、投影机、无线AP、手机等其它设备产生相互干扰。

2.3 要求系统高音清晰不空洞、低音浑厚不沉闷,对话筒和音频输入信号均具有良好的还原性。在不损失声音品质的前提下,有完备的抑制啸叫功能,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采用的啸叫抑制方案。

2.4无线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的可靠工作距离不小于10米,确保不跳频、无死角。

2.5发射器要求为可充电式,并配备相应的充电器(充电器连接长度不小于1.5米)。充电完成后在不更换电池(或不充电)情况下,设备连续工作时间≥20小时。

2.6发射器具有明显的开机、充电等状态指示,具有低电提示功能,提示使用者及时充电,防止设备因电量不足影响使用,并且在出现低电提示后仍可使用2小时以上。

2.7优先考虑具有麦克风、翻页器、激光教鞭多种功能的一体化设备。

2.8接收机及功率放大器可以是一体式,也可以为分体式,功放额定输出功率≥2×100W,要求具有不少于2路音频输入端口和1路输出端口,并配备相应的连接线(长度不小于3米)。

2.9系统设备具有初始音量自动调节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自行设置,每次开机可自动恢复音频和麦克风音量的预设音量,并且可以限制最大音量,便于抑制开机啸叫。

2.10系统信噪比≥90dB。

2.11系统失真度≤1%。

2.12系统频率响应范围不小于20Hz~20KHz。

2.13系统具有完善的自身保护功能,如过载、短路等。

2.14音箱要求:

Ø  不低于二分频无源音箱x2;

Ø  标称阻抗:8Ω;

Ø  实际额定功率:≥150W x2;

Ø  低音单元:不小于8”纸盆;

Ø  含音箱吊装支架(用于教室内墙面固定音箱);

Ø  招标中包含教室内自讲台至音箱布设音频线(两对)。

2.15系统整体具有良好的灵敏度,要求在常规使用范围内,扩音效果受音源的距离远近、频率高低、音量大小等影响较小。

 

3、供应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二周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要求在讲台内显著位置张贴设备操作使用说明。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上海理工大学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3、买方所购设备的交货地点为本项目设备安装地,其价格包括:

Ø    货物的总价,工厂交货、仓库交货或货架交货的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费;

Ø    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营业税和其他税费;

Ø    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接收方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Ø    设备的辅材、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

Ø    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6、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7、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其设备正确安装。

9、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予以适当调整。

10、买方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1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规则。开标后,买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之前,买方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买方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原则如下:

Ø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Ø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买方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买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13、资格后审。买方授标前将对拟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的买方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

14、如中标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串频、相互干扰等现象而无法在技术上根本解决时(解决时限为1周),校方可以无条件 提出 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15、招标设备必须事先提供不少于2套样机经过招标方现场测试并封存样机。

1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理工大学。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提供投标报价表,标明所提供各设备的品牌型号、单价、单项金额、与上述该设备要求(见第二条)有偏离的设备要求序号及相应说明(未标明偏离的设备要求序号即被认为所提供的设备能完全符合招标设备要求),并计算整包合计金额。

2、投标设备的保修条款和售后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不少于3年)。保修期后,产品如出现故障,使用者只负担产品维修本身发生的费用,且该费用不能超出当时市场价范围。

3、提供近二年在本市高校中类似规模和结构的多媒体教室施工范例,需注明该项施工的高校名称、校区、相关部门、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日期和施工项目概况。

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Ø  营业执照(复印件)

Ø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包括与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如公司地址、 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Ø  制造厂家的授权信(原件)

Ø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原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Ø  其他

四、货款支付说明

1. 上海理工大学财务处直接支付本次招标所签订的合同货款。

2. 买方将使用人民币转账支付。

3.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货物安装调试并经买方组织验收后,买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其他

本次招标限额20万,投标价格超过或等于20万皆为废标!

技术负责人:王老师/龚老师 电话:021-35013913/55276872;

招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00(标书一式二份封存并注明招标号)

标书请寄:上海理工大学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联系电话(传真):55272339

联系人:费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