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发布2018年元旦出游提示

21.12.2017  23:05

  2018年元旦将至,为使市民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佳节、确保出游平安,市旅游局在此做如下提示:
  1、及时关注旅游目的地信息。做好充分的行前准备,出游前应及时关注旅游、外交、交通、卫生、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提示,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治安、风俗禁忌、天气状况、灾害事故等信息,避免前往高风险的地区旅游。
  2、重视大型活动安全。元旦期间,跨年、迎新等活动较多,参加各类集会活动,要提前了解疏散通道标示信息、关注瞬时客流量及游客最大承载量的情况,避免参加人流量过大的集会活动,夜间活动注意防寒保暖。在活动中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警惕和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3、注意交通行车安全。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加大。外出旅行的游客特别是自驾游客,要提前关注交通部门发布的沿途道路交通情况,尽可能错峰出游;租用房车旅行的,要事先熟悉房车性能和使用说明,注意房车驾驶要点;行驶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杜绝超速、超员及疲劳驾驶。
  4、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跟团旅行要挑选口碑好、有资质的旅行社,不参加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线路,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通过网络预订旅游产品的,要甄别旅游网站真伪,查验网站标注的相关认证信息,付款前仔细查看另付费项目条款,并及时索要发票,保留消费凭据。同时应注意选择购买相应的旅游意外保险,以确保出游安全。
  5、旅游购物消费需理性。在外旅游时,如遇推销价格较高的银器玉器、古玩字画、药材特产等,要三思而后行;对景区周边、旅游途中经过的购物场所要多听、多看、多比较,谨慎购买;购物后应保留好购买凭证,以免日后发生购物纠纷。
  6、文明出游,依法维权。要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社会风俗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自身形象。发生旅游纠纷时,要冷静对待、理性维权,注意收集消费凭据,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争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旅游投诉可拨打电话:962020或12301。

市旅游局局长徐未晚检查元旦旅游安全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