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举办《导游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29.12.2017  14:59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导游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12月26日,市旅游局在崇明举办本市《导游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暨本市文明旅游导游示范讲解培训。市文明办、市文化执法总队、各区旅游管理部门、区文化执法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导游行业组织负责人、优秀导游代表等参加培训。
  市旅游局行业监督管理处传达了国家旅游局《导游管理办法》培训班有关精神,强调《导游管理办法》集中体现了深化旅游业“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深刻意义,要求区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学习吃透《办法》精神和条款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本区宣贯方案,使辖区内每位导游、每家旅行社、每个行业组织知晓《办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此次培训就《办法》的起草背景、具体实施、罚则等部分进行了逐条讲解和具体说明。
  随后,本市优秀导游代表屠蓓华结合一线导游工作实践,介绍了文明旅游的工作形势,并对具体案例进行了逐一分析;优秀导游代表史海鹰进行了文明旅游导游现场示范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