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环境保护条例施行 提高罚款金额扩大按日计罚

02.10.2016  07:32

原标题:提高罚款金额扩大按日计罚

  东方网10月2日消息: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天起正式施行。

  《条例》着重强调了环境执法方面的新举措,一是设置最严格的法律责任,提高了罚款金额,扩大了按日计罚、双罚的种类,涉及建设项目、大气、水、固废以及辐射领域的违法行为,均可适用按日计罚追责。此外,对大部分严重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都规定了停产整治措施。二是加大经济制裁力度,对列入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目录的企业以及严重违法排污企业,适用差别化电价,加大违法企业运营成本。三是增加执法保障手段,明确了执法人员的查封、扣押权,要求供电企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严重违法企业停止供电,规定房东配合执法检查的义务,提高执法效率。四是强化环境信用管理。《条例》 明确推进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