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09.07.2015  18:04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新闻出版局对2015年5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需延长有效期限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下列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5件)

1. 《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绿色印刷工作的通知》(2013年5月22日)

2.《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2013年4月15日)

3.《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实施细则》(2014年7月14日)

4.《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办法》(2014年9月9日)

5.《上海市新闻出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10月31日)

二、下列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2件)

1.《关于部分印刷审批、备案项目实施网上监管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17日)

2.《上海市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6日)

三、下列规范性文件废止(5件)

1.《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支持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4月1日)

2.《关于本市光盘复制单位执行国家光盘复制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6月8日)

3.《关于加快境外出版物承印审批速度的通知》(2003年8月20日)

4.《关于开展沪版教材印刷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2008年11月1日)

5.《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本市从事数字出版业务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2009年7月28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