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新法施行后首次铁腕行动 砍短烟囱偷排烟,重罚

11.10.2014  09:29
  本月初,《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施行。申城昨天启动新法颁布后的首次铁腕行动,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约50支执法队伍出击,全面排查本市中小锅炉未批先建、环保设施配备不完善、冒黑烟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记者跟随市环境监察总队,对闵行区华漕镇华漕村潘更浪小区内一食品企业开展了突击执法。

  9时40分左右,北翟路高架七莘路出口附近的南华街上冒出阵阵黑烟,执法人员追踪来到南华街100弄内的上海富平食品有限公司,然而围着厂区绕了一圈,却看不到烟囱在哪里。原来正在冒烟的烟囱口,几乎与屋顶齐高,相当隐蔽。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工厂停止生产。现场一王姓负责人承认厂方曾将烟囱砍短,但他称这是为配合虹桥机场改扩建,不过他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文件。

  新法施行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将不复存在。以富平公司为例,现在只要执法人员拍照、录像和制作现场笔录,证明冒黑烟的行为,就无需进行监测,可直接对冒黑烟行为进行处罚。除了罚款,监管部门还能动用“按日计罚”和“查封、扣押”两种新手段。现场执法过后,如果该企业依旧冒黑烟,将对其施以“罚金×天数”的按日计罚,比如继续冒了10天黑烟,按5万元的处罚上限就要罚50万元。环保部门还将视情采取停止供电、查封生产设备等措施。环保部门透露,目前已准备上报闵行区政府,要求对该企业进行关停。

选稿:贡小翔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