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月起实施新控烟条例 室内外控烟范围扩大

28.02.2017  19:01

  一组控烟漫画在静安区东方海外大厦展出。这些漫画一部分来自楼宇白领的创作,他们用漫画形式告诉身边人吸烟的危害。

  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均禁止吸烟,控烟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新规,如果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以2000元—3万元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元—200元罚款。

   室内外控烟范围扩大

  与原条例相比,此次修订将室内禁烟区域从特定的室内公共场所扩大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其中,还特别对旅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交通枢纽等几类场所做了扩大:一是旅馆的室内区域实现全面禁烟;二是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不能划定吸烟区域;三是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四是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取消吸烟室。

  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的控烟范围:增加了包括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等。

  鉴于室内要求全面控烟,有必要通过引导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尽可能减少吸烟者在室外“抽游烟”的情况。《条例》增加一条室外非禁烟区域,有条件的可设立吸烟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