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从"新"开始

03.04.2015  17:30

2015年,闵行区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把握新形势,拓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切实认清中央“四个全面”的重大意义,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总纲来引领工作,注重从“四个全面”中找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着力点,树立总纲引领的工作思想。切实认清上海“四个中心”的重大战略,按照上海发展战略,积极适应“科技创新中心”这一要求,积极构建和完善各种信息库、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及网络服务管理体系,形成科技创新的工作思路。切实认清民族宗教“两个会议”(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大契机,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及早筹划,做好前瞻性工作和解决好眼前实际问题,制定贯彻落实的相关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强化借势推进的工作思维。

二、明确新要求,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新合力。扩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声势,协调民族宗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村、社区积极参与进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和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在宣传教育上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和社区以及联席会议的相关成员单位在预警防范上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生矛盾问题,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完善快速、灵活、高效的预防和应对机制,在预警防范上形成合力。逐渐弱化由特殊机构依据特殊规则来管理特殊群体的传统机制,更多地依靠一般的行政管理机制、规则与方法,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管理事务。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和治理拧成一股绳,按照“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管理、团体自我管理”的工作目标,拓展宗教事务公共管理途径,在综合治理上形成合力。

三、促进新发展,寻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新成效。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的人才队伍培养,营造民族宗教干部学习、充电氛围,扎实搞好传、帮、带工作,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相关培训,统筹好统战干部队伍的梯次结构,做好A、B、C角的工作。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服务引导。尊重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差异性,积极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拆求。强化政治上的教育引导,增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创新的探索力度。在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实践当中,积极开展分析研究和讨论,在实践中总结规律,在探索中寻求方法,不断推进和创新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