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档案局学习新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开设《民法典》普法专题讲座

06.12.2021  12:41

11月30日,结合静安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区档案局集中学习新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开设《民法典》普法专题讲座。

新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修订与颁布实施,是上海档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它为新时代上海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制度引领。

区档案局局长林捷介绍了《上海市档案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以更强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区档案事业发展,不断完善档案治理体系,提升档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全国第四次宪法宣传周和上海市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12月也是静安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本次宣传月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重点之一是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为此,区档案局特邀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彬彬做了民法典继承编专题讲座。徐检察官对民法典新增加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进行了讲解,针对大家较难理解的代位继承权、遗产管理人制度等问题,用案例生动进行了阐释,使大家更加深入了解民法典继承编的内容,推动了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静安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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