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新《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大会

14.10.2016  19:03
10月11日上午,市人大和市政府联合召开新《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大会。市人大副主任薛潮、市政府副市长陈寅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孙继伟副秘书长主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区人大、区政府、区环保局以及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和企业代表出席。
      市环保局张全局长就全面贯彻《条例》汇报了四方面工作,一是以《环保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二是依托《条例》支撑,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三是重拳出击,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四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张局长代表市环保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表示,更加主动作为、率先履责,全力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为加快改善上海生态环境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陈寅副市长就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推进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强调,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全面理解《条例》的内容,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培训。二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求市相关部门抓紧完成配套制度建设,为《条例》贯彻实施夯实基础。各部门要全力控制PM2.5,确保达到考核目标,大力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快黑臭河道整治,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切实重视土壤修复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要严格执法监管,积极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要从严格执法监督、探索环境信用管理和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三个方面,营造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环保的氛围。
      薛潮副主任强调,新《条例》要更加突出源头防治、更加突出社会共治和更加突出依法严治,要以积极的作为确保法规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地,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薛主任指出基础环保监管力量要整体加强,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专业技术人员配套要更加到位,保障《条例》各项规定真正落地。同时,要求各级人大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使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奉贤区政府、宝钢集团的与会领导分别从各自行业、领域角度就《条例》贯彻实施作了交流发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