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文件加强高中生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18.01.2016  11:52

  寒假将至,又一波高中生社会实践高峰即将来临。日前,记者从市教委、市文明办和团市委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文件明确,对于跨区县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学校应主动对接学生居住地附近基地、预约岗位。学校是高中生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如何组织跨区县学生开展志愿服务

  自2015年4月底以来,上海市教委会同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进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256所高中全部在电子平台注册,已参加志愿服务学生49352人,占高二学生总数的91%,累计320287人次;10月1日至今,已参与服务的学校数172个,占学校总数的67%。市教委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建了1514个市区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高中生开展服务提供岗位。

  针对于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新颁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举措。在高中生志愿服务形式上,《实施意见》明确,高中生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是由学校团组织在市、区县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中开展的集体性志愿服务活动。学生个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或经监护人同意参加。个人参加的经历可记录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自我介绍”部分中。为确保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准确,强调学生参加志愿服务之后,要及时记录和确认,一般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在电子平台完成记录。

  《实施意见》指出,高中生志愿服务一般在课程中完成,不足部分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若就读学校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为解决学生在假期中就近便捷开展志愿服务的问题,学校应主动对接学生居住地附近基地、预约岗位,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

  运作成熟的外省市基地也可申报

  《实施意见》明确,对于一些学校基地已有运作成熟、规范、固定开展的外省市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并按相关规定程序申报,经区县或者市校外联办审定备案,也可以开展志愿服务并作记录,但是只记录学生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其他如考察类、学农、学军类等社会实践不计入志愿服务学时范畴。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做好高中生志愿服务的保障工作,特别是加强安全保障和信誉等级评价,确保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将教师承担高中生志愿服务的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考核。

  今年寒假社会实践基地将推全新岗位

  为了迎接寒假的学生社会实践高峰,实践基地动足了脑筋。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站长张文介绍,今年寒假计划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上下功夫,把坐落在田子坊的当代重彩画家、海派剪纸大师李守白工作室和琉璃工房作为学生文化志愿者培养与体验的基地,引导学生成为非遗文化宣传志愿者。同时,还打算让高中生参与社区老年群体的信息化培训,协助老师教老年人使用电脑和手机。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将推出全新的“探究类岗位”。据宋庆龄故居纪念馆教育部主任傅强介绍,这类岗位将以辅助开展研究工作为主,包括问卷调查、资料收集、数据整理等。通过探究类任务和课题研究,增强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此,宋庆龄故居专门设立“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观众行为调查与分析”课题,课题将由7份《调查报告》组成,基础数据包括5000份游客调查问卷、600份定点观察样本和400份跟踪观察样本。“所有的调查问卷、定点观察、跟踪观察,包括之后数据录入和初步分析,我们都计划交由高中生志愿者们完成。”傅强说,预计这项工作将在全年提供近300个岗位。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