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挡不"回潮" 沪治理群租"药"对症了吗?

29.07.2014  08:33

  近日,市民金先生来电反映他居住的徐汇区宾阳路62弄乾骏大厦存在严重的群租现象。时值盛夏,垃圾乱丢、门户大开、私装电表等安全隐患,时刻困扰着大楼居民。虽然已向小区物业、居委会,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但问题仍没有解决。

  翻看“12345”热线记录,此类投诉竟为数不少。要知道,2个多月前,盛华景苑刚刚因群租而酿火灾惨剧,配合新修改实施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场整治违法群租的执法行动正在全市范围开展。而眼下,这场“运动”尚未结束,怎会又出现如此多的群租投诉呢?

  新法规实施两个多月来,究竟情况如何?那些“二房东”们,是否已经在谋划实施“风头”过后的东山再起?有关职能部门又如何对待这集中整治后的尴尬呢?

  高端小区群租盛行

  乾骏大厦位于漕河泾地区,由两幢独立大楼组成,总计300套商品房,房屋品质优良。自2006年建成入住后,就受到附近房屋租赁市场的追捧。小区物业和居委会等熟悉情况的人士介绍,由于乾骏大厦相当一部分业主是投资客,平时不太注意关心房屋的状况,于是,“二房东”将房屋内部重新分割用于群租牟利的现象较为普遍。

  7月22日上午,记者在大厦2号楼1401室看到,原本161平方米三室二厅的房屋内部,被改建成12个单间;每间都安装了独立木门和锁具,并标出室号。1401室的大门则一直敞开,外人可随意出入。更大的安全隐患是,每个单间门外的墙上,竟被人用明线私自接装了电表。“‘二房东’自己按账单支付整套房屋的电费,然后再根据每个小房间的实际用电量,向租客收费,不管几档电费,也不论峰时谷时,都按每千瓦时1元的标准收”,居委会负责人说,电费差价,是二房东除房租以外的又一笔收入。

  物业公司专门负责大楼供电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说:“用明线私装电表,很容易发生短路事故,像一颗不定时炸弹”。请电力公司查处,可根据相关规定,电力公司执法权限只到电线的入户处,对室内情况无能为力;而物业更无“执法权”。

  居委会负责人介绍,乾骏大厦被确认为“群租”以及有群租嫌疑的房屋,超过小区总户数的20%。群租人员众多,使用电梯等公用设施不注意爱护,导致磨损加剧,间接增加了维修基金的开支;用电负荷随住客增多而提高,时常发生大功率用电设备齐开,导致临时“跳电”;群租客车辆与居民私家车“争抢”车位,矛盾不断,这是“群租”给小区带来的三大治理难题。

  重拳敌不过“回潮

  本市在今年3月就已修订颁布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5月,市综治办等十部门又联合制订《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认定“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为群租行为。为什么在这一系列被视为进一步治理本市群租乱象的“新政”实施后,群租依然难以遏制呢?

  据了解,乾骏大厦所在的漕河泾地区,一直是“群租重灾区”。街道房管部门负责人孙主任说,由于毗邻大型产业聚集区,企业员工租房需求旺盛,再加上附近上海南站流动人口带来的“简易性”租房需求,使该地区群租现象屡禁不止。“关键问题在不断出现的回潮上”。由于违法成本低,租房需求客观存在,“群租”现象打击一次“消停”一段时间后,往往又会回潮。“靠运动式整治群租,结果无非‘按下葫芦起了瓢’。

  在这场“运动式”的集中整治中,不少“二房东”往往“识相”且大张旗鼓地清退租客,造成群租现象已不存在的短期事实,执法人员便无理由再入户检查,使房屋隔断的情况躲过整治;一段时期后,“风声”过去,群租房便“零成本”继续牟利。

  好在有了只要分割出租就算群租的新规定出台,在群租认定环节省事多了。近期,漕河泾街道制定了新一轮专项整治方案。孙主任表示,本轮集中行动已经展开,为期一个月,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的有259套房源。居民反映激烈、矛盾突出的南宁路501弄馨汇南苑,目前已展开整治。乾骏大厦也在整治之列,相关工作将按计划逐步进行。

  “拳头打棉花,不给力!

  据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群租现象之所以难以根治易回潮,根源在于行政权利施加于个人,往往就像拳头打棉花,不给力。

  据了解,本市目前整治“群租”的手段,主要是责令改正和经济处罚。责令改正,包括清退租客和对改建房屋进行恢复。这通常问题不大,即便业主在限期内不作自行整改,执法部门也会采取强制措施,将房屋恢复原状。但经济处罚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几乎很少使用,即便行政部门开出罚单,当事人也会使出上诉和拖延等手段,拒不认罚。如此一来,执法部门对于“二房东”,几近束手无策。并且,随着整治的深入,据房管部门介绍,“二房东”之间,已经形成“网络化”,会相互交换信息。比如某小区正在打击群租,他们就会将租客转移到管理较为宽松的小区。而找房东谈,他会说自己是将房屋租给“二房东”一个人,并无责任,也不想和“二房东”发生纠葛,只要收回时房屋是原样即可。

      采访手记:从满足需求上开药方

  治不住群租的祸根“二房东”,又如何能治得了群租?从这个角度而言,新实施的一系列法规仍然存在缺陷,药并没有完全“对症”。

  怎么办?业内人士建议:目前本市已对因违规转租受到行政处罚的“二房东”和相关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代理服务。如果把这个“黑名单”制度与处罚机制进一步“接轨”,提高对那些屡禁不止“二房东”的处罚力度,甚至引入更强有力的司法惩戒,或许会形成有效震慑。

  据悉,漕河泾街道房管部门正在考虑通过公租房经营机构协商回征相关房屋的办法,为租客提供安全、不扰民的租赁房源。这一从源头上满足市场需求的思路,或许对遏制不断回潮的群租顽疾,有一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