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22件议案 数量多提得准接地气

12.03.2016  12:36

  截至3月11日中午12时,上海代表团的代表正式提出议案22件,已全部列入大会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介绍说,今年上海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多”。今年是代表履职的第四年,代表议案数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充分体现代表履职热情持续高涨。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并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议案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城市社会管理、互联网发展、人才开发、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循环经济、对外援助、劳动合同、司法改革等许多领域。

  二是“提得准”。代表议案的内容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具体讲,就是要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要点两计划”(即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比如,今年代表提出的制定《民法总则》《标准化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件议案就是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中的法律案提出的。又如,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是围绕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而提出的。

  据悉,去年上海代表团提出的22件代表议案,其中有10件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吸纳并审议通过修改了相关法律,有6件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

  三是“接地气”。代表议案都是经过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经过长时间准备、酝酿形成,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比如,去年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两个专题调研,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许多议案,关于制定《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饮用水安全法》,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等议案,就是由专题调研的成果转化而来。

  姚海同说,上海代表还结合本职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议案。比如来自中国社科院的民法专家孙宪忠代表提出了包含282条法条的《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邵志清代表提出了制定《大数据法》的议案;张全代表提出了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两件议案,都附有详细的立法草案建议稿。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