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据悉,公约文本是在广泛发动中职学生、教师参与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公约共8条,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涵括德、智、体、美、劳、心理健康等方面。突出了中职学生群体的特点和职业教育特色,是针对中职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公约是中职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约定,是对《中小学学生守则》的补充,对中职学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教育部要求,一是深入宣传学习公约。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约,营造学习公约的良好氛围,做到全体学生知晓了解公约、认同公约。二是组织学生共同签署公约。各地各校要将公约签署仪式作为学校常规德育活动之一,通过学生共同签署公约,作出承诺,使公约成为学生共同遵守的约定。三是督促指导学生践行公约。各地各校要督促学生认真履行公约,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切实把公约落到实处。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志存高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爱学习,有专长。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精益求精;不会就学,不懂就问。
3.爱劳动,图自强。尊重劳动,勇于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我做起,脚踏实地。
4.讲文明,重修养。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
5.遵法纪,守规章。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行事。
6.辨美丑,立形象。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7.强体魄,保健康。按时作息,坚持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8.树自信,勇担当。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