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举行首次教科研单位考核

07.01.2017  13:35

       2016年12月28日,教育学部召开了2015年度教学科研单位考核陈述会议。教育学部下属的22个教科研单位行政负责人,分别在会议上作了12分钟的陈述汇报,并一一回答了教育学部考评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各考评委员会委员根据各单位的陈述汇报、量化指标数据以及回答问题的情况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对各单位的2015年度绩效水平进行评议排序。

  为了这次单位考评工作,教育学部从2016年暑期开始,对学校的考评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了各教科研单位负责人和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党政联席会议多次研究,在坚持学校总体考评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学部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考评方案定稿和操作细则。

  此次考评会之所以取得超出预期的效果,主要是缘于教育学部一开始就深刻意识到:在现代大学的制度文化背景下,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可能真正实现“以评促建”。此次考评会在考评制度上进行了创新,确保了效果。

教育学部举行首次教科研单位考核

  首先,变“被评”为“互评”。教育学部的考评方案规定,各单位负责人具有双重角色:作为被考核方,汇报本单位的年度绩效表现;作为考核方,与学部领导共同组成学部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价。这既是因为他们是基层单位组织管理的内行专家,能更加准确地识别各单位的优势劣势,也是希望通过这个制度设计促使他们更全面完整地了解、分享和借鉴其他单位的做法和经验。

  其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学部对学校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大量数据进行分离、补充,并反复确认,通过定量的方法对各单位的绩效表现进行了刻画。但并不是直接根据这些定量数据计算出各单位的绩效得分,而是把这些数据全部提供给所有考评委员会成员,由他们来根据单位性质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各指标数据的权重,以及那些没法通过定量反映的工作的重要性,来对各单位的总体绩效表现做出专业判断,并基于这个判断对各单位绩效表现作出排序。

  再次,实行分类评估。参加本年度考核的教育学部教科研单位有22个,他们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在统一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前提下,根据“是否承担了大量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以及“是否承担了学校或上级部门委托的管理职责”的分类标准,把各单位分成三类。以此实现各单位之间尽可能可比、考核结果更加科学、更有利于同类型单位相互学习借鉴的目的。

  最后,全员全程参与。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是学校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制度设计。在考评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根据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制定了考评方案初稿。之后,教育学部组织了5场说明会,向所有各单位负责人及教代会代表说明和解答考核方案理念和主要举措。对所有负责人和代表提出的疑问,全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一一做出回复。最终,教育学部教代会全票通过了《教育学部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方案(试行)》,学部也根据此方案制定了2015年度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同时,这种全员全程参与也体现在考核现场。为了更好地实现相互学习,达成以评促建的目的,学部明确提出要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需本人向考评委员会就本单位的各方面情况做陈述答辩,并全天在场学习、研究、评价其他单位的成绩和举措。

  教育学部将在此次成功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16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以评促建,实现“十三五”期间的稳步快速发展。



图文、来源| 教育学部  编辑| 蔡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