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出台新政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创业扶持范围放宽

11.08.2015  14:46

  稳就业,促创业。记者昨日从市人保局了解到,本市近日最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根据规定,本市扩大了各项创业扶持力度的范围,只要本市高校毕业且在沪创业的所有青年大学生,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发挥小微企业作用

  据了解,《意见》提出了五方面政策措施。首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带动就业的联动机制。

  不仅如此,上海还将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同时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此外,上海将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创业扶持范围放宽

  创业带动就业,是上海始终主要着力的方向。根据规定,本市将加大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高校毕业且在沪创业的所有青年大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的各类收费。

  另外,加大对初创期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将初创期创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注册登记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对初创期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扩大房租补贴对象范围到在沪创业并带动就业的所有创业者,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优秀创业项目。

  同时,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市场认可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鼓励科研机构和院校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此外,上海将扩大职业院校“双证融通”试点范围和规模,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的转换互认。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的补贴范围,调动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积极性。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以新招用的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扶持。

  不仅如此,本市还将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利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鼓励大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健全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平台提供培训对接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力度。

   建立大学生创业园

  为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上海将探索建立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专业性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另外,本市还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以及创业见习成效明显的基地,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