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18.07.2016  19:37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2016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督〔2016〕45号)相关要求,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单位名单、检查依据、检查目标、检查内容和重点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1. 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上海朝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5.  上海建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目标

  通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一方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代理机构的执业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充分发挥和放大行政监管效能,以达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转变监管方式的要求,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度分析,发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法规制度、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缺陷,为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被查机构201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

  检查重点主要为:1.是否采用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2.是否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3.是否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是否规定详细的评标方式、标准和方法;5.是否按规定设定招标文件提供期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6.是否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7.是否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评标;8.是否按规定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联系人:何冰玮

     联系电话:62489328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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