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11.07.2018  20:42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题目   1. 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新时代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2. 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 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2. 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财税改革思路和方案、措施建议。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期限。2018年7月10日-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www.fzzx.sh.gov.cn)、“上海财政” (www.czj.sh.gov.cn) 网站查阅和下载。     3. 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八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 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五、评标程序   1. 标书评审。2018年8月上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 中标结果公布。招标单位将于2018年8月下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www.fzzx.sh.gov.cn)和“上海财政”(www.czj.sh.gov.cn)等三个门户网站同步公布中标结果。      六、进度要求   1. 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 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 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8年11月底前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八、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2107室(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邮编:200030)     联 系 人:方晟、吴非   联系电话:54679568-21074、21071   传   真:(021)5490605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指南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指南

  

  一、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新时代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就上海而言,按照中央对上海的战略定位要求,上海要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必须在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和投入机制创新力度,优化财税支持方式,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着力构筑“四大战略优势”,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和提升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实现新时代上海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对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全面梳理、分析评估近年来上海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的主要财税政策及其成效;   2. 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国、兄弟省市以及本市在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面临的瓶颈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3. 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在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加强国际比较研究;   4. 前瞻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 2018年10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 2018年11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课题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二、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中央要求,也是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使命所在。对此,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5月8日,李强书记专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明确要求“更加深刻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趁势而上、积极作为,不断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据此,如何结合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财政体制、财税政策和投入机制创新力度,优化财税支持方式,不断增强和提升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上海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创新体系共建、公共服务和信息系统共享、园区合作等,加快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对于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增强和发挥对长江流域和全国的辐射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全面梳理、分析评估近年来上海在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方面实施的主要财税政策及其成效;   2. 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国、兄弟省市以及本市在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面临的瓶颈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3. 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在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加强国际比较研究;   4. 前瞻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创新完善与深化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思路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 2018年10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 2018年11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课题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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