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社会公开招标的通知

18.05.2017  16:42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题目

  1.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2.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财政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财税改革思路和方案、措施建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题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www.fzzx.sh.gov.cn)、“上海财政”(www.czj.sh.gov.cn)网站查阅和下载。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八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7年6月上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7年6月中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www.fzzx.sh.gov.cn)和“上海财政”(www.czj.sh.gov.cn)等三个门户网站同步公布中标结果。

   六、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7年10月底前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八、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2107室(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邮编:200030)

  联系人:方晟

  联系电话:54679568-21074

  传真:(021)5490605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3日

 

 

2017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是推进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早在199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地方税收体系”。但与财税领域的其他改革相比,实行分税制改革23年来,我国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国家将营业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这标志着作为地方政府最为重要、最为稳定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地方税体系,使得地方缺乏主体税种的问题更为突出。目前,我国地方性税种仅剩下一些小税种,这些税种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相对较低,原来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面临巨大挑战,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已经成为“不改革就过不去”的财税改革重点难点问题。

  自“十二五”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深化推进问题。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地方税体系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明确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2016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将此列为“十三五”时期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强调要“围绕完善地方税体系等关键性问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今年,国家又将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列为财税改革的“重头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强调2017年要“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对此作了具体部署。

  在此背景下,按照中央有关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原则,结合深化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超前研究和预案储备,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对于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提升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切实增强地方发展能力,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全面梳理、分析评估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地方税体系方面进行的税制改革实践和主要成效;

  2.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国、兄弟省市以及本市在推进地方税体系方面面临的瓶颈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3.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加强国际比较研究;

  4.前瞻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建议(包括改革目标、原则、重点、任务、路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等)。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7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7年10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课题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财政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

  财政透明度是政府透明度的集中体现,也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对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6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转移支付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2016年12月,财政部也对此作了具体部署,强调要“加强预算公开,推动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就上海而言,2016年7月,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将“财政运行透明度明显提高”列为“十三五”财税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目前,在国家层面,已基本形成了以《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核心制度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框架体系。在本市层面,本市也陆续出台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近年来,经过全市各区、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财政信息公开体系基本形成、方式日益完善、内容逐步细化、机制不断健全,财政运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然而,财政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却没有随着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而同步推进,明显滞后于整个财政改革进程。目前,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缺乏一套规范、统一、权威的财政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导致现有评价结果差异较大。这既不利于科学、客观反映地方财政透明度的真实水平,也不利于财政信息公开的深化推进,同时也制约了地方财政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

  在此背景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按照“先行先试、聚焦突破”的原则和“以改革促公开、以公开促规范”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国际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坚持从我国和上海实际出发,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科学规范的地方财政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对于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上海应当是全国财政透明度最高的地区”的目标要求,提高政府公信力,优化完善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和提升上海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全面梳理、分析评估近年来我国在地方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的改革实践和主要成效;

  2.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国在地方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建设方面面临的瓶颈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3.学习借鉴国内外在推进地方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加强国际比较研究;

  4.前瞻性地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我国地方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建议(包括地方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重点、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等)。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7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7年10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课题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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