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会计改革案例”征文竞赛的通知

19.04.2019  20:50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了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总结本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的有效经验,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的方式,开展“政府会计改革案例”征文竞赛活动,促进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对准则制度的理解掌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及相关会计管理工作人员。    二、竞赛方法   采用预赛和决赛两轮制。预赛时,参赛人员围绕竞赛内容提交一篇“政府会计改革案例”征文,经专家盲审后评出前10篇案例征文进入决赛;决赛时,参赛人员现场讲解案例。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内容   各参赛人员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具体案例梳理,分析政府会计执行中存在的难点或疑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措施,自拟题目,按规定的格式要求撰写。   (二)竞赛组织   1.第一轮预赛:竞赛由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组织参赛人员统一参加。参赛人员按统一要求在5月31日前撰写并提交案例征文。相关专家对各参赛案例进行书面盲审,依据评分高低,遴选出前10篇案例进入决赛。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应报送1篇及以上案例征文,各区财政部门应报送2篇及以上案例征文。   2.第二轮决赛: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人员对案例进行10分钟讲解。相关专家对讲解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定名次。   (三)相关要求   1.案例征文应属原创。如发现抄袭,视为无效征文。   2.应征案例必须是word文档,按参赛单位统一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每篇案例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并在文后注明参赛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所属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或各区财政局名称。    四、成绩评定   依据决赛评分高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旨在鼓励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深入调查研究,营造学习好、执行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良好氛围。另外,为鼓励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做好本次征文竞赛组织工作,设6个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推荐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参赛。通过征文活动,熟悉和掌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而进一步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联 系 人:林菊红、高天惠   联系电话:54679568*17042或17045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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