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家企业污染政府买单 央视评论:是对法治的污染

20.11.2016  18:37

原标题:36家企业污染政府买单 央视评论:是对法治的污染

  央视新闻微信公号11月19日报道,36家企业排污,地方政府代缴排污费上千万元,这样的事情近日被曝光,一时引发舆论聚焦。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像爱护眼睛一样呵护生态,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然而,像江西乐平,企业搞污染、财政帮买单,令人大跌眼镜。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的困境该破了

  这并非孤例。政府为企业制造的污染买单已多次出现,如湖南湘和化工厂的镉污染、福建上杭紫金山铜矿的水污染等,都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灾害。

  相较而言,有的是因污染引发了公共事件,政府动用公共资源来“摆平”;有的是政府当起了企业污染的“庇护人”,挪动财政资金替企业“缴费”。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该一而再地出现,甚至熟视无睹、任其发展。

  怎么治?需要清晰的答案。

  毫无疑问,群众是最大的受害者。简单算算,为36家企业代缴的排污费过千万元,如果把这笔财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民生建设,将会产生不小的、看得见的效果。相反,一大笔财政资金成为部分企业污染的代偿,在某种程度上既纵容了企业排污,又将污染代价转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如此,一种“越污染,越袒护,越放肆,越污染”的恶性循环,造成的损失何止千万?“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该破了。

   政府要有作为、会作为

  首先要破的就是政府的不作为与乱作为。污染企业如何达标?用财政钱缴排污费怎么实现的?地方环境监管和督察为何失效?种种疑问都需要进一步查证、解释,乃至问责相关人员。事实上,政府该管的没管,无论是基于保GDP的考量,还是其他目的,都再次警醒:在环保问题上,重拳治污、铁腕执法是不能妥协的战役。从这个意义上说,改善生态坏境、守护碧水蓝天,需要政府主动出击,有作为并会作为。

   环保问责倒逼落实

  环保问责亦是倒逼落实的重要途径。制度设计层面上的环保问责之严前所未有:从“两高”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到新环保法,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环保领域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领导层面、执行层面、监管层面都要做到更严、更细、更实。那种“要求时狂风暴雨,问责时和风细雨”的情况,当休矣。

  换言之,营造一个新的绿水青山环境,政府责无旁贷;而具体到整治已被污染的环境上,不仅要“谁污染,谁买单;谁污染,谁治理”,而且要“谁污染,问谁责;谁监管,问谁责”。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绿色GDP不要黑色GDP甚至带血的GDP,已是社会的普遍共识。如今,站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落到行动中的遵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共同期盼,也只有走出一条符合实情的绿色之路,才能不辜负对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