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丈夫放火把家烧毁 救助金让母子安心过年

15.02.2017  14:08

  元宵节前一天,一位叫阿莲(化名)的母亲带着年幼的儿子小健(化名)来到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递上一面锦旗。春节之前,她拿到了1.6万元被害人救助金,母子俩得以安心过年。这一切少不了未检科检察官的倾力相助。

   醉酒丈夫放火把家烧毁

  去年12月30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的几位检察官来到新春学校,为学校里的流浪儿童举办新春联欢活动。活动中,一位中年女子出现在学校,她的脸部和脖颈处严重烧伤。新春学校副校长金春彪告诉检察官,这是寄居在新春学校的流浪儿童小健的母亲,并向检察官介绍了这对母子的情况。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阿莲与醉酒丈夫阿飞(化名)因琐事发生争执,阿飞一气之下在家中泼洒酒精,一把火将整个房屋烧得面目全非,阿莲严重烧伤住进医院,阿飞随后被警方带走。一场大火烧光了家里所有东西,也让年幼的小健成了无家可归、无人监护的孩子。年仅7岁的小健被送至上海市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即新春学校寄养。12月30日,阿莲伤势稍有好转,便来到新春学校接小健回家,但对于今后的生活,她一片茫然。阿飞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阿莲自身经鉴定为重伤二级,需长期治疗,丧失劳动能力。如今,母子俩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未成年被害人获司法救助

  在了解情况后,未检科检察官立即向院里反映,并与控申科联系,告知阿莲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今年1月10日,阿莲母子来到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此前未检科检察官就此事已和控申科积极沟通,控申科受理阿莲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开展审查工作。审查后,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月19日,阿莲拿到1.6万元被害人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一共用了不到十天,阿莲感激不已:“有了这笔钱,我们可以安心过个年了。

  2月10日,春节还没过完,阿莲就带着小健来到检察院,送上锦旗,感谢嘉定检察官“公正执法、为民解忧”。这一次,他们母子脸上少了阴霾,多了笑容。

  去年以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已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到侵害,家庭一时间陷入困顿,检察院加强对案件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第一时间告知权利,提供必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