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当好探路先锋——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一年(下)

24.07.2015  20:36
   

  ■八家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通过首批遴选,按照“统一遴选、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程序,共产生531名入额法官、308名入额检察官。前不久,上海还首次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遴选出两名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目前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海实施了法官、检察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

  

  进入员额均需通过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遴选考核,首次从律师和专家学者中选拔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进程中,很多措施并无先例可循,上海本着建立和完善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要求,积极探索,稳妥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第三方组建遴选委员会

  今年3月下旬的一个周末,位于闵行区的上海检察官培训中心内,徐汇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康相鹏正在大会议室外忐忑等待。作为首批参加法官、检察官遴选的人员,他将在这里接受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面试。

  “换在改革前,像我这样担任助理检察员满三年的人,只要参加内部的笔试和面试,通过了就能被任命为检察员。”尽管改革让康相鹏成为检察官的时间“拉长”了,但对于能亲身经历遴选委员会“真刀实枪”的考核,他还是觉得“值了”。

  康相鹏能进入遴选名单,已经是“过五关、斩六将”的结果。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谭滨介绍,助理检察员要进入到遴选名单,先要通过检察机关组织的内部笔试和面试,通过者还得接受对平时工作业绩的综合考评,全部合格才行。

  为了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关,上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由第三方机构对选任法官、检察官进行专业把关。为统一遴选标准、提高遴选效率,上海将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合并,组建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其中专门委员7名,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公务员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分管领导组成。同时,从资深的法学专家、业务专家、律师代表中挑选8名同志,组成专家委员。遴选委员会主任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沈国明同志担任。这种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遴选团体的广泛性、社会性和专业性,有效提升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公信力。

  遴选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和两个办公室。秘书处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会务和联络协调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遴选的基础性具体工作。

  

需考核办案数量和质量

  “遴选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环节,初选主要由遴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包括受理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业绩考核、书面考试、面试、民主测评、党组审议、推荐候选人等八个环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介绍,“终选由遴选委员会组织,包括确定入额数量和比例、听取办公室汇报、审核候选人材料、面试、审议表决等五个环节。

  遴选委员会只解决专业问题,遴选方式以考核为主——通过考核办案数量和质量,把司法能力强、办案业绩优、职业操守好的人选拔出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委员,上海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沈志先说:“在遴选的过程中,凡入额来面试的,基本上水平和能力还是不错的。但是,有的是长期在法院或是检察院一线工作,而有的还缺少一线经验。缺少实践经验的,需要再磨练,所以,法院、检察院推荐的人选没有全部入额。

  经过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后,入额人选还要按照组织程序报党委审批。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上海市公务员局局长陈皓指出:“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无论是实行法官、检察官遴选制,还是推行分类管理制度,都非常必要,既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体现了司法规律和司法特点,可以说,整个改革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目前,八家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通过首批遴选,按照“统一遴选、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程序,共产生了531名入额法官、308名入额检察官。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前不久,上海还在全国首次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遴选出两名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目前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健全职业保障稳定职业预期

  入职门槛高了,办案责任更严格了。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举措,旨在促进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而为体现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上海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根据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特点,上海实施了法官、检察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上海还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职业保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

  司法工作团队特点明显,优质高效办理案件,离不开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紧密协作。为此,上海正积极研究,对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收入水平,分别按高于普通公务员20%和10%的比例安排。

  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等级晋升上,上海提出将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这意味着,今后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检察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同时,法官、检察官的薪酬标准也将与其职业等级挂钩。

一方退出”强化司法公正

  为了严肃纪律作风、严格职业操守、维护司法公正,上海出台了《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对司法人员职业内外行为进行规范。比如,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李永蘅原来是徐汇区检察院的一名公诉人。几个月前,徐汇区检察院开始了检察官的遴选工作。由于其丈夫是律师,按照规定必须“一方退出”。为此,李永蘅离开了检察员岗位,选择到院办公室工作。她说:“这次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对检察官的职业身份要求就更加高了。现在我调到了司法行政部门,也会充分理解这次司法改革的目的,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初,上海检察机关具有“一方退出”情形的人员为63名,其中有49人选择本人一方退出,占总数的77.8%;有14人选择配偶等另一方退出,占22.2%。

  历经一年的改革探索,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重而道远。上海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为全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