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巨富村官”:收贿500万只是一般数目

17.11.2014  10:40

  基层官员直面百姓,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

  对基层领导干部,应织密制度之笼,不使其因官小而游离于监督之外

  不断刷新纪录的“小官巨贪”,起码警醒我们两点:一是反腐“永远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后,还要“广撒网”,让那些被权力监督所遗忘的角度,也晾晒在阳光之下。

   关注理由

  有人说他是“水老鼠”,因为他职级不高;有人说他是“水老虎”,因为他胃口很大。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谁能想到,这是一个基层副处级干部的“家业”。“小官巨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人们感到新鲜的是,这些“小贪”如何“挣下”让人咋舌的“家业”?

  本报记者陈晓英

  马超群一夜之间被全国网民所熟知。

  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让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来自河北省纪检部门在马超群家中的“发现”。

  而他本人仅是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案发时级别也不过是副处级。

  数月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时,家中发现2亿元现金,执法人员带去的16台点钞机当场烧坏4台,引得舆论一片哗然。如果说,高官巨贪是“位高权重”所致,那么,眼下县处级、乡科级干部等许多人眼中的“小官”的“家财”也动辄过亿,更有黄金房产无数,其“吸金能力”则已完全颠覆了公众的想象。

   亿元“水官

   贪婪跋扈爱占便宜

  在秦皇岛市,一栋外墙已掉漆的自来水公司家属大院,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引人注目。

  因为河北省纪检机关披露的消息,越来越多的媒体正赶往这里。

  与电力、热力类似,自来水行业也被视为事关民生的公共事业之一。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马超群经营了将近30年,家中多人在此系统供职。

  1967年出生的马超群,籍贯是秦皇岛市抚宁县,中专毕业后进入秦皇岛市自来水公司,起初为行政处科员,后来当了科长。

  1997年,30岁的马超群进入了与抚宁县相邻的北戴河区。这一地区因承担给中央首长、中外游客的供水任务而略显特殊。

  2011年,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成立,马超群曾出任总经理。这家公司是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北戴河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北戴河新区的日常供水。

  直至落马,马超群在该地区任职17年。

  马超群2012年还被任命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在2009年的秦皇岛市机构改革中,该局刚从公共事业局并入了供水的管理职能。

  来自新华社的报道称,秦皇岛市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反映,马超群作为当地供水公司领导,相当“贪婪跋扈”,他在当地人中的口碑“挺坏”,名声较差。“谁的钱他都要收,哪儿的钱都敢要。”一位熟悉马超群的当地干部反映,“不给钱就不给你通水,给钱少了就给你断水。

  有知情人士披露,导致马超群落马的直接原因是,一家大企业在秦皇岛市建设一座高级酒店,马超群伸手向酒店要钱,被索贿的酒店无奈只得“从命”;但马超群收钱后嫌少,第二次又向酒店索贿数百万元,其索贿过程被录音。录音资料随后被举报到有关部门,导致其案发落马,多年来的贪腐敛财黑幕也被揭开。

  除了马超群,从河北省纪检机关的通报中可以看到,其他“小官巨腐”案件同样数目惊人:某市车管所数十人大肆受贿数千万元,某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使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甚至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时机受贿百万元。

  河北省纪检机关相关领导表示,在这些“小官巨腐”案件中,一些人贪赃枉法、以权谋私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反映了在权力监管方面,“小官”也有大权、特权。

   巨富村官

   500万元是“一般数目

  马超群案侦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一个可以肯定的事实是,此案并非空前,也不会绝后。

  在系列“打虎”行动之后,一些贪腐能量同样不可小觑的“苍蝇”也逐渐被推向前台。

  事实上,“大老虎”固然可恶,但“小苍蝇

  的胡作非为更让群众有最直接的痛感。对群众而言,身边一个霸占集体土地的村干部远比一个违法乱纪的高官更让人憎恨。

  相关调研也证实,在“小官巨腐”案件中,村干部系发案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年初至今,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已达10余起。

  梳理这近200起案件,特别是10余起大要案,可以发现“小官”贪腐的两大路径:截留、挪用国家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机会寻租,如“20亿村官”—广东省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原村委会主任周伟思。

  2014年2月26日,深圳“巨富村官”行贿受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伟思被控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涉案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

  在庭审中,公诉方指控周伟思在2004年至2012年间,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在协助政府推动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及市政工程拆迁谈判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并向该公司董事长叶平东索要好处费共计2400万元。

  公诉人说,2011年9月,天基公司将南联小学片区旧改项目转让给远洋地产有限公司,获利20多亿元。周伟思与“中间人”范胜命共同商量决定由范胜命出面向叶平东索要好处费。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叶平东送给周伟思、范胜命共计4500万元,其中,周伟思收受2000万元,范胜命收受2500万元。

  周伟思承认:“叶平东到我办公室跟我说给我500万元够不够,我说听说你卖了20多个亿吧,才给我500万肯定不够。他问我要多少,我说最少也得2000万,他马上答应了。

  此外,公诉方指控周伟思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天基公司于2011年6月在深惠路段70-120米拆迁范围内拆迁四栋物业以及2011年9月用诉讼方式清走租户,以此收取叶平东给的好处费400万元。

  令人惊讶的是,周伟思对于一笔500万元的赃款根本记不清了:公诉方认定周伟思2004年利用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促使叶氏电气(深圳)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获得了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权。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平东拿出500万港元作为好处费,通过两人的介绍人范胜命交给周伟思。范胜命将这笔钱兑换成人民币530.5万元,自己留下30.5万元,送给周伟思500万元。

  对此,周伟思称,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这笔钱了,因为2004年时,500万元对他来说并不是大数目,只是“一般的数目”。

   土地奶奶

   贪污受贿毫无顾忌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小官巨腐”产生的原因是权力的失控。日益令公众触目惊心的小官巨贪乱为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如果权力监管不到位,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肥差”,都可能“苍蝇丛生”、“老虎抖威”。

  2011年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1亿多元的辽宁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市被执行死刑。

  在抚顺,熟悉罗亚平的人常用很疯狂来形容她。说她疯狂是说她能毫无顾忌地贪污受贿。

  1960年12月,罗亚平出生在抚顺市郊区的一个小镇上。罗亚平从小就不愿和女孩子玩耍,而是整天跟着哥哥,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久而久之,罗亚平养成了胆大泼辣、专横霸道、为所欲为的性格。

  罗亚平第一次让人感觉到疯狂而霸道是在1990年。那年,30岁的罗亚平已经是顺城区城建局城建科科长。

  罗亚平胆大,关键时刻能够黑下脸,还能撒泼耍赖,单位有任何摆不平的事,领导就让她出面,保证马到成功,罗亚平渐渐成了顺城区的一名干将,从城建局一个小科长到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罗亚平的仕途一帆风顺。

  1997年,随着抚顺市政府搬迁到罗亚平所在的顺城区,该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和商业地产开发。而罗亚平此时已经是该区的发展计划局副局长,是炙手可热的实权派人物,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还是众多的房地产商,都对她高看一眼,一些人还使出各种手段恭维她、巴结她,这让罗亚平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她不但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丈夫和哥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廉价的土地和利润丰厚的建筑项目,还买通那些对她仕途有帮助或者能带给她金钱利益的人。

  此后,罗亚平的人生进入了权钱交易的恶性循环之中。

  2002年,罗亚平兼任该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作为掌管市政府所在地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大权的罗亚平,手中的权力大到了让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而在当时,抚顺市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一些出让国有土地的巨额资金,不但没有由财政部门收取,甚至缺乏有效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罗亚平将国有土地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刚开始,罗亚平让前来缴纳购买土地资金的单位拿两张支票,一张由她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一张她拿到银行兑换成现金,装入自己的腰包。到后来,卖地得了钱,就完全凭罗亚平的心情了,高兴了就分一部分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不高兴了,就一分不剩地全部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项罪证,2004年7月,罗亚平的丈夫孙思丁投资开发抚顺市顺城区15号方块和14号方块土地建幼儿园,向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缴纳380万元征地款,就被罗亚平全部据为己有。

  而2005年4月和8月,她以假补偿的方式侵吞动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近500万元。

  虽然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出让金大笔大笔地揣入自己的腰包,但她因给顺城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俨然成为顺城区的财神爷和大功臣。她曾公开在顺城区政府大院宣称:“是我弄来的钱给你们开支的,是我养活着你们,没有我,你们都得去喝西北风。

  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6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欲支付给于彦秋、段志方的动迁补偿款375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2007年1月,她又采取多补偿的方式,以吕富春的名义,从土地经管中心骗取近300万元装入自己腰包;2007年3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前甸红光园区开发建设办交给土地经管中心的800万元打入自己的账户……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罗亚平的22项指控中,共涉及其贪污、受贿金额达近4000万元,尚有2875万元人民币和69.31万美元,罗亚平不能解释其来源。

   权力失控

   小官巨腐”不容小觑

  有媒体统计,自2001年以来的10年间,在媒体视野出现、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贪污腐败案例中,科级和科级以下官员至少有17个。这17个腐败官员中,有13个作案在2008年以后,其中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由此可见,小官巨贪正呈现上升势头。

  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涉及广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10个省区市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3个单位。这份“巡视清单”揭示出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林林总总,其中,“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腐”突出。

  巡视发现,广西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江苏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上海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河北“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西藏一些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河北,今年以来,北京、贵州、广州、浙江宁海等10余市县开展了“小官巨腐”查处行动。

  “小官”缘何能够“巨贪”?

  有分析人士表示,“小官巨腐”层出不穷,恰恰反映出反腐易被忽略的三个层面:

  一者,在基层公共治理中,村官理论上不掌控公权力,但实际上又在基层利益配置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真是“别拿豆包不当干粮”—这些年,因拆迁、土地流转等变革,村官涉贪以及由此衍生的群体事件并不鲜见。

  二者,有些吃财政饭的部门,看似清水衙门,但如果监管乏力,依然会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比如,安徽省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4年中置办了38套房产;仅仅1年多时间,重庆市江北区绿化工程处3名干部受贿130万余元;福建省寿宁县原林业局长龚运发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清水衙门水不清,甚至连科研经费,也会在监管阙如的时候,大大方方为“开房费”掏钱。

  三者,资源能源等民生领域,要么不出事,出事都是大事。“电老虎”不高兴,可以肆意断你的电;“水阎王”要有心,胃口撑破你的想象。

  梳理被曝光的案例不难发现,“小官”虽然“官小”,但多在要害部位,且多数任着部门“一把手”,“官小”权力却大。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单位说一不二,俨然是“土皇帝”;有的单位内部集体贪腐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有的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的考核检查,只是“走过场”……通过“欺下瞒上”的手段,掌握着实权的“小官”们轻松躲避了监管,再通过积累式的贪腐,从小贪小腐变成了巨贪巨腐。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巨贪”的危害相比“大官大贪”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基层官员直面百姓,百姓往往从基层官员的表现评价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

  专家建议,对基层领导干部,应织密制度之笼,不使其因官小而游离于监督之外。不断刷新纪录的“小官巨贪”,起码警醒我们两点:一是反腐“永远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后,还要“广撒网”,让那些被权力监督所遗忘的角度,也晾晒在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