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先入个人口袋 一物业经理获刑4年

30.11.2015  18:41

  物业经理陈某负责收租赁客户缴纳的租金,可他却利用公司财会制度不规范的空子,屡屡挪用收取某夜总会缴纳的物业租赁费40万余元赌博。眼看无法填满所欠高利贷债务,陈某竟然“脚底抹油”一走了之。被网上追逃抓获后,近日,静安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

  原在静安区某小区担任物业经理的陈某,2004年下半年受聘于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因他工作表现较好,从公司外派某小区保安、保安队长、小区物业副经理到物业经理一步步走过来。但自从2010年他担任物业经理不久,便玩上了“百家乐”赌博游戏。陈某很快输光了身上的钱款,开始走上一条靠借高利贷赌博的不归之路。

  年过半百的陈某是通过互联网下注参赌,或者到专门收取赌注的上家处下注。因痴迷赌博,妻子与他离了婚,他与儿子名下共有那间不大的市区住房也被他变卖,部分偿还了高利贷。为翻本赢钱他又把目光盯上每月收取租户夜总会的租金,吩咐夜总会把每月缴纳的4万余元的租金、停车费、电梯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直接打入他的私人银行账户,由他再取出上交公司财务,但同时他又向公司谎称,是夜总会拖延迟迟未及时缴纳租金。

  眼看挪用钱款的窟隆越来越大,想到这事迟早会“东窗事发”,陈某越发感到后怕,于2014年4月初某日不辞而别,妄图“金蝉脱壳”。他在发给公司分管领导及手下管理员短信中称,“我不去公司上班了,所欠公司的钱,过段时间我会还的。”经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对账审计,自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间,陈某截留了40.6万余元,至案发超过3个月未还的达32.9万余元。经报案,陈某成了网上追逃对象,2015年6月11日,陈某在四川省宜宾市火车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陈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